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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贾丽娜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7):163-165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民事检察建议的检察监督方式。其与抗诉互为补充,有助于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民事检察建议是检察监督型的检察建议,是非诉讼性质的法律救济手段,是同级的事中或事后监督机制,是柔性化的监督检察机制,是多元化、多层次的协作检察监督机制。这是民事检察建议与其他检察监督机制相区别的根本标志。明确民事检察建议的性质,有利于检察监督机制内部功能的良性互动和检察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2.
顾思濛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6):69-73
民事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有关民事检察建议的立法却流于粗疏,检察实践中民事检察建议的做法也不统一,这些因素制约了其法律效果的发挥。针对民事检察建议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完善民事检察建议的立法,是民事检察建议法律效果得以有效发挥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3.
吴昊天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46-48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民事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新的监督方式,改变了检察机关以往单一的抗诉监督模式,形成了抗诉、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并重的多元化监督模式,同时也拓宽了民事检察监督范围,民事检察监督由审判监督拓展至民事诉讼监督。但民事检察建议仍存在法律规定模糊、刚性监督效力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及运行程序混乱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建议的制度作用。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证明,检察监督对兑现生效裁判、维护当事人权利、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与执行公正意义重大。由于受立法滞后、理论分歧等多种原因的影响,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面临极大的挑战。本文分析了民事执行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加强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提出完善检察法律监督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民事检察调查权是指检察机关为依法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在提请或提出民事抗诉前收集有关作为抗诉依据的事实材料的权力,我国现行法律对其没有明确规定。文章从赋予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查权的必要性角度出发,对民事检察调查权的概念、特征、行使原则以及具体制度设计作了初步探讨,以期对民事检察工作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6.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的法律监督。然而,在"国家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在人民法院强化司法调解的社会背景下,存在不能有效对民事调解书进行法律监督,不利于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易产生检察权行政化倾向的局限。从法律监督、处分原则、有限监督、谦抑原理出发,应加强对违反法律规定、违反自愿原则的民事调解书的检察监督,使检察机关有效参与并加强社会管理,实现检察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7.
1991年,我国颁布了新的民事诉讼法,该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这是民诉法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的宪法表述,它说明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实施监督不仅得到了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确认,也得到了民事诉讼法的确认。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理论界对其存在争议等原因,民事检察监督在现实中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拟对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进行考察,从理论和制度构建两个方面理顺各种关系,清除法制运行中的障碍,确立其原则,并对该制度的完善提出个人建议。 相似文献
8.
9.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新的纠纷解决方式,其正当性源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民事检察和解符合现代司法理念,是法律监督方式的理性发展,也是检察机关完成其政治使命的必然要求。但民事检察和解缺乏法律依据,合理的制度构建和明确的立法规定是民事检察和解良性发展的根本前提。 相似文献
10.
2018年以来,绍兴市检察院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自主研发了智慧检察监督平台,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刑事财产刑执行一体化系统、社区矫正智慧监督软件等一系列数字检察应用,涵盖虚假诉讼,保险诈骗等领域20多种法律监督模式,走出了一条检察数字化转型的新路子,开创了一片法律监督的新天地。 相似文献
11.
范卫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80-86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在实践中长期探索形成的检察监督形式,旨在促使法院对其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启动再审程序。由于再审检察建议具有时效快捷、节约资源等特点,新民事诉讼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其进行了明确,将检察建议作为与抗诉并列的监督手段。然而,由于再审检察建议在检察监督中的适用范围、运行机理以及与抗诉程序相协调的技术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其实践效果受到诸多限制。通过对全国以及部分地方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的考察,有助于发现其在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分析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为今后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完善和实践操作提供有益建议,确保再审检察建议的良性运转。 相似文献
12.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12):93-97
民事立案检察监督制度存在概念表述不一、法律规范缺位以及司法机关各行其道等制度屏障,单纯利用传统法学的概念式研究方法难以突破研究困境。问题的症结在于现行规范类型导致民事立案检察监督制度的空洞化:立案登记制度的改革规范了法院的立案受理行为,审判监督程序吸收了对生效的不予立案、驳回起诉裁定的法律监督,民事公益诉讼的兴起弱化了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的职能。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性质以及其与审判权和诉权的关系上看,民事检察监督权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民事立案检察监督程序的设计应当与其监督的案件的性质、争议事项的重要性及复杂程度等因素相适应。民事立案检察监督程序主要由检察机关依职能启动,以当事人申请为辅助。检察机关在实施时,可区别案件情形,采取支持、督促起诉,检察建议,抗诉,移交纪检、反贪、反渎等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四种方式,通过刚性监督和柔性监督构建多层次的立案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3.
陈云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4):158-159
根据《宪法》、《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定,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应当是一种全程、全面的监督。但由于监督理念落后、立法过分原则化和外部环境的不当影响,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出现了异化现象,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应当重视异化原因,重塑检察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4.
公平正义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法律的权威性必须以公平正义为基础才能实现。检察机关履行民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是在当前我国的司法模式下,为维护公平正义所采取的必要手段。检察机关实施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目的,就是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执行乱”的现象,已然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法院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现象的曝光率越来越高,社会上对民事执行活动应当进行法律监督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而由于立法的缺陷和制度的缺失导致了我国民事检察监督未能有效开展,因此。尽快健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已刻不容缓。如今,人民检察院从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出发,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面进行了多种探索和尝试,受到多方好评, 相似文献
16.
邰桂艳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4):160-163
根据《宪法》、《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定,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应当是一种全程、全面的监督。但由于监督理念落后、立法过分原则化和外部环境的不当影响,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出现了异化现象,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应当重视异化原因,重塑检察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7.
完善我国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需要明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对象和方式,从制度、程序、考核等方面进行完善,推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构建有效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18.
<正>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宪法、民事诉讼和行政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检察机关真正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始于九十年代初,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民事检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制约民行检察的因素还比较多,法律上和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仍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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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拓展了民事检察监督范围,增加了检察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