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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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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齐惠 《中国保安》2010,(12):60-60
一、哪些人可以配备枪支?使用枪支有什么要求? (一)公务用枪配备范围。根据《枪支管理法》和《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下列人员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相似文献   

2.
正一、前言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陆续出台了很多针对公安民警用枪的规定和条例,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主要有《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枪支管理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只有《规范》的内容较为全面、紧贴实战地支撑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实战中佩带使用枪支的相关操作。在《规范》出台之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公务中使用枪支在很多方面操作不规范、安全漏洞较多,  相似文献   

3.
依法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枪支管理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人民警察申领持枪证时的武器训练、持枪上岗后的日常训练和依法使用武器等都进行了规范,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4.
<正>一、现阶段我国警务用枪现状(一)警务用枪法律依据存在缺陷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涉及警务用枪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和《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此外,警务用枪相关法律依  相似文献   

5.
云南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的处置,暴露出当前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的弊端。针对这些弊端分析形成的原因,提出优化公安机关公务用枪使用管理的思路,有力打击暴力恐怖分子,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民警生命安全。  相似文献   

6.
《人民公安》2014,(7):29-29
<正>基层民警没有必要人人配枪依照枪支管理法规定,在我国具有配枪资格的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缉私人员,这些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此外,国家重要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相似文献   

7.
枪支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 ,保护人民 ,打击犯罪的重要武器。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和使用中要严格有效地管住配枪资格 ,发挥警务督察的作用 ,落实管理制度 ;加强警务技能培训 ,增强民警自我保护意识 ;关注民警的身心健康 ,加强队伍建设 ;为民警依法使用枪支 ,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等措施 ,严格管理 ,落实责任 ,确保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使用。  相似文献   

8.
<正>2017年,我国发生了数起民警徒手与持刀歹徒搏斗而英勇牺牲的案件。歹徒丧心病狂的抗法行为令人发指。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不能因极个别民警的违法用枪行为,或部分单位落实《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训练要求不到位而"因噎废食",更不能要求公安民警"刀枪入库"。以民警牺牲为代价来换取"枪弹安全",这有悖于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实属不当。根据《规定》  相似文献   

9.
《中国保安》2013,(10):73-73
专职守押人员使用枪支的权限运用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信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警察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由所在单位审查后,报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警察机关审查、考核;审查、考核合格的,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警察机关审查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警察机关发给持枪证件。  相似文献   

10.
倪峰 《公安教育》2012,(10):29-31
<正>2006年9月,公安部正式颁布了《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该标准分总则、配备对象、配备项目、配备数量、附则5章,共25条,规定了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民警个人的基本装备配备。《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的实施,涉及到装备的列装、使用、警察使用装备的意识、使用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以及所配备的装备是否适应当前公安工作需要等一系列问题。警棍作为《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中的必配装备,其定位属于警械装备中的驱逐、制服性警械,警棍的教学与训练是公  相似文献   

11.
李锋 《公安教育》2004,(12):40-42
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以下简称)《继续盘问规定》共6章44条,主要包括制定《继续盘问规定》的目的、依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必须遵循的原则,继续盘问的适用对象和时限,继续盘问的审批和执行,候问室的设置、建设和管理,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涵盖了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的各个环节,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目前,与继续盘问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人民警察法》、《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关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实施留置措施备案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适用盘问留置审查措施规定》等,除…  相似文献   

12.
1 现状在枪支弹药的管理和使用问题上 ,公安部、省厅和市局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我支队在上级部门的有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亦制订了相应的《枪库值班制度》、《领取枪支弹药需知》、《枪库值班登记表》和《领枪审批表》等管理规定 ,对枪支弹药的保管、领取、使用、归还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的管理。但在过去的工作中 ,由于我们采用手工的方法对枪支弹药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使得我们不能及时有效地掌握枪支弹药的使用情况 ,不能实现对枪库及枪支弹药的使用情况进行快速、准确和动态的管理。特别是“马…  相似文献   

13.
小资料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公安派出所、城市公安分局和县(市)公安局可以设留置室。留置室应具备安全、卫生、采光、通风等基本条件,配备必要的座椅和饮水等用具。小资料  相似文献   

14.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2月14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15.
当前,警察公务用枪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民警在不符合法定情形时用枪,临战心理素质不高,勤务动作不规范,缺乏使用枪支的常识和技能、携带装备单一、组织指挥或勤务配合不当。基层民警不愿用枪、不敢用枪、不会用枪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枪集中保管制度的执行矫枉过正,缺乏日常用枪训练,安全教育工作滞后,公务用枪配置不合理,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事后处置存在诸多困扰。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教育训练,依法配备、领取和使用枪支.切实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资金流量的不断增大,银行等社会单位对于武装押运的需求日益增加。押运,是指把人或货物运送到某处时随时看守照料。武装押运主要指保安服务公司或金融单位保卫部门的押运人员根据《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配备公务用枪,专业从事现钞和贵重物品的押运工作。在我国目前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下分析武装押运过程存在的危险,探究降低武装押运危险的新举措,对于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意义非凡。  相似文献   

17.
《中国机关后勤》2014,(1):15-1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国内公务接待进行了规范。国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修订《规定》的背景和目的、《规定》提出的新举措、从根源上破解公务接待管理难题、从经费预算源头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强化监督问责、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任务等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18.
资讯集萃     
<正>公安部制定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经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部长令发布,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安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相关情况,公安部新闻  相似文献   

19.
经清理,现决定废止1993年9月24Et发布实施的《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公安部令第14号)和1994年12月25日发布实施的《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7号修订后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2月14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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