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GZ0320190190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12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急诊(以下统称普通门诊)  相似文献   

2.
<正>GZ032015014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穗人社发[2015]58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穗医保规字[2019]6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指定单病种医疗费  相似文献   

4.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穗人社发[2015]76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及《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58号)的规定,经本市社会保险医药专家评审,确定了《广州  相似文献   

5.
正GZ0320200107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5号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现就人工耳蜗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相似文献   

6.
正GZ0320200066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2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  相似文献   

7.
正GZ032017005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穗人社规字[2017]3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正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3号)、《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17]24号)以及《广州市城  相似文献   

9.
正GZ032018007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穗人社规字[2018]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粤人社规[2017]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人工耳蜗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广州政报》2011,(16):77-80
穗人社发[2011]79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  相似文献   

11.
正GZ0320190096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也2019页4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  相似文献   

12.
正GZ0320200085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为妥善解决本市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历史遗留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通过一次性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办法,解决其退休后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相似文献   

13.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各参保单位:为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员因工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工伤、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前,现对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员发生的工伤、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凡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人员,因工伤(含职业病,下同)、生育(含孕产期保健和分娩,下同)就医,其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规定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工伤是指经有权机构确认并颁发《工伤证》的工伤,生育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  相似文献   

14.
穗劳社医[2007]1号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减轻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令[2001]第17号)及《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劳社函[2006]1446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保险参保人(以下统称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正宁人社规字[2020]2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范围及标准明确如下: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为工伤人员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设施项目(以下简称"三项目录")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全额支付。  相似文献   

16.
《中国残疾人》2012,(3):54-54
2011年,中国残联办公厅【2011】13号文件转发了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提高农村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满足残疾人基本医疗需求提出了明确要求:1.从2011年起,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的个人参合费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2.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经常服药纳入门诊统筹或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支付范围;3.将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4.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的病种范围(可优先考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型精神疾病等病种)。  相似文献   

17.
正GZ0320200065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3号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广州地区各公立医院: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价格机制改革的部署,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 52号)要求,广州地区各公立医院自2018年12月29日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就业与保障》2014,(Z1):63
正为防止部分人员平时不履行缴费义务、生病住院前突击参保,南平市延平区医保实行参保人员享受统筹待遇水平与连续缴费时间相挂钩的机制。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连续缴费时间越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越高,连续缴费24个月以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可达到当年全市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时间算,连续缴费3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额度不超过当年全市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30%;12个月至24个月  相似文献   

19.
国务院1994年11月确定的“两江“(镇江市、九江市)医改试点,规定参保对象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治疗首先使用个人帐户资金,个人帐户用完后在本人上年工资总额5%的限度内由个人支付,自负段过后,再由统筹基金支付,形成三段(个人帐户支付段、自负段、统筹基金支付段)相连的“通道式“体制。这就是我国在近几年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创造的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基金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模式。它在医改初期对医疗费用支出曾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并在国务院出台的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中得到肯定。后来由于对医疗单位缺乏有效的控制,医疗行为难以规范,使医疗费用支出膨胀,基金大大超支。因此,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基金如何结合,两者各自应承担哪些责任,还需要在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中进行探索和完善。按照“通道式“的医改模式,宜兴市从1997年6月1日开始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过一年实践,这种模式就充分显露了对医疗费用缺乏制约力度的弱点。“通道式“医疗保险制度,由于进入统筹基金的前提是将个人帐户用完,而统筹基金支付的范围也包括门诊费  相似文献   

20.
医保动态     
福建省扎实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据悉,福建省将扎实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福建省各统筹区域内参保缴费居民发生门诊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可给予一定限额报销,参保人不再另行缴费。参保居民原则上每次就诊起付标准不超过10元,超过起付标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