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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9)
二○○八年九月四日宁政发[2008]1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市容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城建集团拟定的《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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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9日,国务院批转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本文对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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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7)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蒋宏坤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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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日前,《广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实施方案》历时三年规划,终于获得全国专家组评审通过,广州市政部门透露,该方案一旦被批准实施,广州市将成为全国第一个收取道路拥挤费的城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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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15):1-2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二○一一年八月一日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市、镇规划区的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和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渣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是指政府依法征收并用于将城市生活垃圾从市政垃圾转运设施运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