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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证据是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核心灵魂。完善两岸刑事调查取证方面的制度是推动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点。由于两岸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权益保障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两岸在依据司法互助协议调查取证程序及其适用存在诸多冲突。该文通过对两岸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为两岸在依据司法互助协议调查取得的证据能够得以明确适用,体现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协议的实质性价值。  相似文献   

2.
两岸虽然签订了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协议,但由于该协议是综合性合作协议,在具体操作上仍存在许多制度上、法律上的障碍。福建作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可以充分发挥优势,在管辖权、协助调查取证、裁判的认可与执行等司法协作方面先行先试。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以下简称“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加强两国在刑事司法协助领域的密切合作,决定缔结本条约。为此目的,双方议定下列各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刑事司法协助一、双方应根据本条约的规定,相互提供刑事司法协助。二、司法协助系指被请求方为在请求方进行的刑事调查取证或诉讼所提供的任何协 助,无论该协助是由法院或其他机关寻求或提供。 二、第一款所述“刑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系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所规定的与犯罪有关的调查取证或诉讼;在加拿大方面系指联邦议会法律所规定的与犯罪有关的调查取证或诉讼。  相似文献   

4.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原则性规定两岸司法互助的“罪赃移交”事项。“罪赃移交”涉及打击跨海峡经济类犯罪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两岸司法当局正在尝试与寻求突破。借鉴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有关“追缴犯罪所得”之理念与制度,两岸可构建罪赃分享、通过民事诉讼直接追回财产、不经定罪的没收、承认与执行对岸刑事裁判中的没收、在特定犯罪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等基本制度,为两岸“罪赃移交”实践清除法律与现实障碍。  相似文献   

5.
《人民政坛》2009,(8):5-5
据人民网福州7月9日报道,由中国法官协会、福建省法官协会、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共同主办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7月9日至10日福州举行。研讨会期间,来自海峡两岸的百名知名法学家、司法实务界人士就共同惩治犯罪及司法互助问题展开研讨。研讨会的主题为“两岸共同惩治犯罪及经贸往来之司法保障”,下设子议题为“惩治两岸互涉犯罪之问题与对策”、“两岸司法协助机制之构建”、  相似文献   

6.
两岸四地自开展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三十年以来,对治理跨境犯罪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这其中一些法律制度的创立,标准与规范的确认,执法工作机制形成以及司法实践中处置手段与方法运用已呈现雏形,并具有了自身的特色。但面对不断升高的两岸四地犯罪状况及其导致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两岸四地有必要进行通盘考量,借鉴有关的历史与现实经验与教训,积极创造条件,探索一些有效解决的最佳途径,使协助与合作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7.
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是海峡两岸刑事司法互助中难解的困局。两岸不同的证据制度和证据规则反映了对刑罚权程序正当性的不同认识,这种差异日益影响到两岸司法互助的效果。法律程序的"演示性"功能能够提升司法互助证据的公信力与证明力。海峡两岸应互信合作,借鉴与其他法域司法协助的成功经验,尽早细化《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证据条款,使证据的取得与转换具有可视性和操作性,提升司法互助的成效。  相似文献   

8.
共同打击犯罪,维护海峡两岸和港澳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是两岸四地的共同历史使命。两岸四地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应将和而不同作为价值定位,求同化异作为目标定位,平等合作作为角色定位,尊重权利作为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9.
我国大陆地区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于侦查阶段辩护人地位的正式确认,相比旧法无疑是一大进步。相较于台湾地区的律师辩护权,两岸的律师辩护权虽在权利范围上大致相同,但其相似性实多限于表面,在权利的制度规定、行使机制、法制环境上却不尽相同:如辩护律师的在场权、会见权的行使程序和权利救济机制、调查取证权限以及辩护律师的独立上诉权等方面。深入分析两岸法律背后的理念和制度背景,可以发现导致其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岸的法律制度、司法体制、内外部环境及刑事诉讼模式不同。通过对两岸律师辩护权的发展趋势进行比较,有助于借鉴台湾地区律师辩护权的积极因素,探索大陆地区律师辩护权发展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10.
构建闽台共同打击犯罪警务合作机制之管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闽台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因两岸之间的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又缺乏常态化协调机制,在共同打击互涉犯罪的具体合作和制度建设中遇到不少难题,影响了司法成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签订,为闽台警务合作带来新的契机。福建警方应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在该协议框架内先行先试,积极推动闽台警务合作,共同打击跨区犯罪,保障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两岸交流秩序,为海西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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