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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司法调解制度被誉为“植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沃土中的一枝奇葩”。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深入,它的许多缺陷日益凸显。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法治化进程中遇到的诉讼激增、司法资源压力过重,司法成本过高等问题与西方适用ADR制度时的背景相同,在这种纠纷多发、利益冲突激烈的情况下,国家既要通过诉讼来统一社会主体的行为,也要保障社会的稳定,必然要求建立一个能与诉讼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机制,而西方司法ADR正是建立这种解决纠纷机制的有效途径。因此,司法ADR对我国司法调解制度的重构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纠纷的无限性永远是一对矛盾。现代纠纷的巨增使得司法资源捉襟见肘,而恶意诉讼的增多更使得宝贵的司法资源白白浪费。不仅侵害了特定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人力财力精力的耗损、浪费司法资源,也对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和诉讼价值构成了冲击与损害。恶意诉讼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3.
念富强 《人大研究》2004,(12):31-32
ADR是一个尚处在不断发展中的、开放性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它不会因为司法功能的扩充和诉讼作用的凸显而萎缩或消失。  一、诉讼的功能及其限度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 ,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活动。它是现代法治国家处理与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后手段 ,也是我国“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和治国方略在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具体体现。诉讼是以启动国家的司法资源并以司法裁判的方式来解决各种社会纠纷的。它本身蕴涵着多元的价值选择 ,承担着多重的社会功能 ,发挥着广泛的社会调控作用…  相似文献   

4.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2):131-139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正在不断发展与完善,其原告具有法定性,目的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可以协助与补充国家机关执法,能够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和损害。从我国有关环境诉讼的法律规定来看,与环境民事私益诉讼相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有其特殊之处,尤其是因果关系方面难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简单归纳,司法实践中应采"合理转移说"更为合理。通过考察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各个国家的法律实践,结合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体系的发展现状,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可以从将环境污染推定为损害行为、不过分追求损害事实的证明、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合理转移三个方面进行优化。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创设了我国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规制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然而该规定过于粗陋。本文分析了设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并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纠纷的可诉性、当事人适格、及诉之类型和诉讼请求等基本问题予以界定。同时,本文认为构建与适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不应脱离我国的司法状况和具体国情,而应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完善。  相似文献   

6.
庙产问题是清末民初一个旷日持久的社会问题,它由废庙兴学政策引发的.表现为官方强行剥夺民间庙产用于兴办新学和人民反抗剥夺庙产而引发的冲突.清末的庙产问题主要表现为大量的暴力砸学堂事件,民初的庙产问题主要表现为大量的司法诉讼和频繁的社团运作等非暴力抗议运动,庙产问题逐渐转变为司法问题.这种变化是临时约法的颁布、民主共和制度的建立、大量宗教社团的出现等多种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庙产问题的司法化对恢复社会秩序巩固中华民国的新生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7.
稳定与和谐是中国走向法治现代化的标志,人民调解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制度的不健全以及与诉讼机制的脱节,导致人民调解未能充分发挥社会效能,其司法资源也未能得到充分利用.故此,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上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机制的有效衔接形式--司法ADR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制社会的内在需要.  相似文献   

8.
我国目前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使得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成为保护环境的迫切需求。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在考虑本土司法承载量的情况下,确定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标准和相应的诉讼模式。公民个人、检察机关、环保机关和社会团体在不同情况下都应是适格的原告,检察机关在环境刑事公诉时可附带提起公益诉讼,个人和社团则须经过请求行政处理的前置程序方能起诉,环保机关对于无法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并且无人起诉的案件也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9.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要求并展开试点工作,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第58条规定了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主体资格,20H年《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订,正式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民事公益诉讼到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逐步成为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重要力量。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展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但该制度在推进中仍面临结构性、协调性的细化问题与环境治理新要求的双重考验,受案范围、诉讼程序、多元诉讼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包括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各级法院检察院加强环境司法。作为环境司法中的重要部分,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赔偿制度之间是什么关系?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制度有哪些需要继续推进的地方?均需要进一步探析。本期选取江必新、吕忠梅、张雪樵、曹明德、秦天宝、巩固六位专家学者的近期论述,就当前理论界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最新研究动向进行梳理,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0.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保护环境方面是很重要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而我国现行法律缺少相关的立法规定。应当依据我国的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并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探索正确的构建思路,通过确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来实现环境保护的社会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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