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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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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6]1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131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有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  相似文献   

2.
<正>渝府发[2017]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4号)精神,进一步转变  相似文献   

3.
<正>渝府发[2017]2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通过拆分、合并等方式以新的名义或条目替代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相似文献   

4.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6]2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精神,加快清理规范我市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促进网上行政审批科学化、标准化、动态化应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渝办发[2008]26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和全市建设领域反腐倡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正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相似文献   

7.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宁政发[2016]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11项,承接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13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9项。  相似文献   

8.
<正>渝府发〔2015〕3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我市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项,对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项(含8项初审项目、9项审批项目)和职业资格认定事项54项,将国务院要求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10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全市统一执行并规范。同时,进一步自  相似文献   

9.
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10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检验检验机构鉴定评审和检验检测人员考试已由中介服务转为技术性服务,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  相似文献   

10.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规[2016]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79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相似文献   

11.
<正>渝府办发[2015]7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国办发[2014]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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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5]19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责任分工通知如下:一、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一)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1.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除此之外,一律不得设定工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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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6]11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附件:国务院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192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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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政办发[2015]4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清理和规范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正>渝府办发[2017]1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渝府发[2017]28号)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6]5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有关事项的政策解释、工作衔接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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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12月5日)沪府发[2016]10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等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  相似文献   

18.
<正>渝府发[2015]2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切实打通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最后一公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正鄂政发[2016]1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近期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5项。其中,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申请条件,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有关材料的10项;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服务,  相似文献   

20.
正豫政[2017]3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家部分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变化情况,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决定清理规范14项和新列入保留3项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公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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