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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20):31+17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渝食药监保化[2012]21号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提升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规范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保健食品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要求,结合我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重庆市保健食品经营场所产品分类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请各区县分局在2012年12月20日前将本制度要求宣传贯彻到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并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贯彻和实施情况报送市局。二、本制度是试行制度,对试行期间发现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局,以便进一步完善。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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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4):10-1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17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己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2013年7月2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48号),设立重庆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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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9)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渝食药监[2008]161号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药品监督稽查总队:《重庆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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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19)
渝食药监[2007]141号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局:《重庆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及无菌器械管理规定(试行)》由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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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18)
渝食药监[201 1]40号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机关各处室:为正确履行监管职责,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市局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并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11]58号)。现印发给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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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8)
渝食药监市[2008]42号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被暂停销售的违法企业发布更正启事解除强制措施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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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5):27-33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监察局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渝人社发[2011]2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卫生局、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有关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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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15)
各区县(自治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确保公众使用医疗机构制剂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疗效和不良反应检测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2006年6月12日经重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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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18)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渝食药监安[2007]35号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为贯彻《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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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8)
<正>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渝食药监法[2015]21号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万盛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局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登记(渝文审[2015]29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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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36)
<正>鲁食药监发[2015]43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11月24日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