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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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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安徽省1、撤销濉溪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设立濉溪市。2、撤销肖县、砀山二县,将原二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省砀县。3、撤销滁县、全椒二县,将原二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滁全县。  相似文献   

2.
根据北京市人民委员会1958年3月29日报告,决定:一、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将原通县和通州市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通州区。二、撤销房山、良乡两县,将原房山、良乡两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周口店区。三、撤销大兴县和南苑区,将原大兴县和南苑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大兴区。四、撤销顺义县,将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设立顺义区。  相似文献   

3.
1、设立昌平县,撤销昌平区,以原昌平区的行政区域为昌平县的行政区域。2、设立通县,撤销通州区,以原通州区的行政区域为通县的行政区域。3、设立顺义县,撤销顺义区,以原顺义区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县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4.
重庆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江津合川永川南川四个县级市撤市设区的请示》(渝府文[2006]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江津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以原江津市的行政区域为江津区的行政区域,江津区人民政府驻几江街道。二、撤销合川市,设立重庆市合川区。以原合川市的行政区域为合川区的行政区域,合川区人民政府驻南津街街道。三、撤销永川市,设立重庆市永川区。以原永川市的行政区域为永川区的行政区域,永川区人民政  相似文献   

5.
你省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关于设立涿州、高碑店、定州、辛集、南宫、任丘六个市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一、撤销定县,设立定州市(县级)。以原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定州市的行政区域。二、撤销束鹿县,设立辛集市(县级)。以原束鹿县的行政区域为辛集市的行政区域。三、撤销南宫县,设立南宫市(县级)。以原南宫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宫市的行政区域。四、撤销任丘县,设立任丘市(县级)。以原任丘县的行政区域为任丘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6.
你省1988年5月27日《关于撤销乐陵县设立乐陵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乐陵县,设立乐陵市(县级),以原乐陵县的行政区域为乐陵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7.
1、设立浑江市,撤销临江县,以原临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浑江市的行政区域。2、撤销通化县,将原通化县的行政区域划归通化市。3、撤销东辽县,将原东辽县的行政区域划归辽源市。  相似文献   

8.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三日《关于撤销文昌县设立文昌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文昌县,设立文昌市(县级),以原文昌县的行政区域为文昌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9.
你省1988年3月22日《关于要求撤销义乌县设立义乌市的请示》和《关于要求撤销东阳县设立东阳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省:一、撤销义乌县,设立义乌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义乌县的行政区域为义乌市的行政区域。二、撤销东阳县,设立东阳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东阳县的行政区域为东阳  相似文献   

10.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关于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县级),以原冀县的行政区域为冀州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1.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11日报告,决定:一、撤销莫力达瓦旗,将原莫力达瓦旗的行政区域设立达斡尔族自治旗。二、撤销索伦旗,将原索伦旗的行政区域设立鄂温克族自治旗。  相似文献   

12.
陕西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临潼县设立西安市临潼区的请示》(陕政字[1996]86号)收悉。同意撤销临潼县,设立西安市临潼区,以原临潼县的行政区域为临潼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13.
上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的请示》(沪府[1996]39号)收悉。同意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以原金山县的行政区域为金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金山卫  相似文献   

14.
北京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的请示》(京政文[1997]61号)收悉。同意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以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顺义镇。  相似文献   

15.
上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松江县设立松江区的请示》(沪府[1997]62号)收悉。同意撤销松江县,设立松江区,以原松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松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松江镇。  相似文献   

16.
你省1988年5月25日《关于撤销大安县设立大安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大安县,设立大安市(县级),以原大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大安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17.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嘉定县设立嘉定区的请示》(沪府[1992]30号)收悉。同意撤销嘉定县,设立嘉定区,以原嘉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嘉定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嘉定镇。  相似文献   

18.
1、设立汝城、桂东2个县,撤销汝桂县,以原汝桂县的行政区域划分为汝城、桂东2个县的行政区域。 2、设立新田县,以桂阳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新田县的行政区域。 3、设立临武县,以宜章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临武县的行政区域。 4、设立蓝山、嘉禾2个县,撤销蓝嘉县,以原蓝嘉县的行政区域划分为蓝山、嘉禾2个县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9.
你省1988年7月20日《关于撤销辉县设立百泉市的请示》和9月9日《关于撤销辉县设立辉县市的请示》及豫政文[1988]188号函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辉县,设立辉县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辉县的行政区域为辉县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20.
福建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的请示》(闽政[1996]文73号)收悉。同意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以原同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同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大同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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