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人大质询权是我国人大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力,其行使具有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我国现行质询权的运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观念支撑和制度认同,我国的质询立法不尽完善,质询权的行使并不尽如人意。从法治的角度出发,在界定质询权概念的基础上,解析该权力运行中的法制瑕疵之成因,进而着重于从实体规制和程序规制两个角度寻求改进和完善质询权的法律规制的路径和规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湖北省郧县人大行使质询权的做法和体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湖北省郧县人大行使质询权的做法和体会陈良寅质询权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重要职权。但在往年我县的人大工作实践中,一方面人们常讲“人大监督不力,缺乏监督手段。”一方面法律授予的权力却不知道去运用。1989年3月郧县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几种因素的促成...  相似文献   

3.
从法理上看,人大对法院行使质询权是有宪法依据的;从制定我国宪法的理论基础上来看,人大对法院行使质询权也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相适应的。因此,个别学者认为,人大对法院行使质询权违宪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考察当今世界其他国家的做法,通常而言,也有通过议会监督法院审判活动的立法例。为了使人大既能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也不妨碍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笔者主张在我国可借鉴瑞典的督察专员制度,在遵循间接性、事后性、整体性等原则的前提下,对法院行使质询权。  相似文献   

4.
地方人大行使质询权二十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不满意而提出质询,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也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方式之一。 一、人大行使质询权发挥了哪些作用  质询作为人大对“一府两院”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种形式,20年来发挥了如下积极作用。第一,增强了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务意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举行期间,如果仅仅满足于听听报告,举举手、拍拍手,有意见不提,见问题不讲,那就没有很好地履行代表职务。1998年5月25日,在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  相似文献   

5.
<正>质询是对被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的一种纠察和责问,它比一般的监督形式更具有针对性和刚性,也更为严厉。质询权运用得当,有助于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树立人大的权威,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运用不  相似文献   

6.
乡镇人大监督的尴尬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 ,是乡镇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基本形式。尽管《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行使的十三项职权作了明确规定 ,但是 ,在实践中 ,乡镇人大往往处于一种尴尬境地 ,制约和影响着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尴尬之一 :宪法没有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设机构 ,没有确定人大主席的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乡镇没有得到完善 ,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权力与地位不相适应 ;同时 ,法律对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规定不明 ,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中党政干部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不利于监督工作的开展。尴尬之二…  相似文献   

7.
<正>专题询问已成为人大常态化监督方式,然而这项权力的行使没有固定模式,一些地方人大在实践中,只是简单"复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探索创新少,未能充分发挥人大询问权的作用和权威。专题询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方式上的重要创新与探索。近年来,专题询问在各级人大常委会迅速铺开,逐渐成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一种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8.
个案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监督职权的一项制度,是以权力规制权力的重要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一政权组织形式的必然要求,符合法理,具有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这一制度能够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相似文献   

9.
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和途径。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十分重视,在改进审查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10.
人大任免制度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具体制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拥有对同级国家机构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任命、免职、接受辞职、撤职、罢免等项权力。人大任免制度既是组织国家机关的基础,又是监督国家机  相似文献   

11.
<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适  相似文献   

12.
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是人大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行使好这一权力,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待、代表的呼声,也是政府的愿望。人大的询问,是人大法定监督权的一种外化载体,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性的庄严之问。专题询问是在这些年来全国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的大背景下出现的。  相似文献   

13.
根据法律规定,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拥有多项重要职权,但经常行使的是监督权。为使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充分体现人大制度的性质,笔者认为必须注重以下"四性": 第一,在监督内容上,必须注重人民性。我国人大制度的性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而,  相似文献   

14.
人大代表对司法机关个案进行质询并不能因在宪法中没有规定而被确认为违宪,下位法对于宪法的补充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要判断人大代表质询司法机关的合宪性应当结合宪法的其他规范来综合判断。从宪法对于国家权力的分工配置来看,这种质询权有合宪性基础,但是质询必须要保障司法权的独立和完整行使,因此人大代表质询司法机关的权力行使必须保持克制,在监督中确立"成熟原则"。  相似文献   

15.
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新的形势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做好监督工作,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要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不承认或不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就是不承认或不尊重人民的政治权力。动摇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就是动摇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江泽民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和监督等职能,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李鹏委员长  相似文献   

16.
质询权源于英国的请愿权,质询权的行使最早始于英国议会。从各国议会的行权实践来看,质询权在整个监督权体系中的地位日渐提升,已成为议会对政府实行监督的一项重要权力。例如,英国议会在1847年提出的质询案仅为129件,到了二战结束之初的1946年则激增至27393件,以至于英国有宪法学者惊呼"质询权已成为英国国会用以监督政府一项首居重要之权力"。在实行责任内阁制的国家里,质询可分为询问和质问。询问是议员向政府成员就某事发问了解情况,主要针对一般问题,不带强制性,只以问答为始终。质问所提的问题涉及重大的政府行为,一般是针对政府  相似文献   

17.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不论是人代会还是人大常委会会议都离不开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议上的审议发言,是从反映群众意见,发表个人见解,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执行代表职务的一种重要形式,这种审议是人大代表行使表决权、权力机关作出决定、决议的前提和法定程序。人大通过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  相似文献   

18.
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有效地行使人大监督权,是各级人大常委需要认真对待的。为此,我认为需要把握好几个辩证关系。1.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有效地行使人大监督职权,一是要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敢用监督权;二是要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  相似文献   

19.
人大质询,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一种重要监督活动。质询是人大的一种监督活动;质询权则是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某一问题依法向本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出质询和询问,受质询机关有责任予以答复的权力。我国宪法、监督法等法律对人大质询权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质询制度。  相似文献   

20.
原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宝森,身为高级干部,大肆侵吞国家资财,腐化堕落,生活奢糜,自绝于党和人民。实属罪有应得,令人不齿。然而,由王宝森违法犯罪一案,引起了我们对人大监督的深思。 思考之一:人大监督的重心,应放在以国家权力抑制行政、审判、检察等权力上。应该肯定地说,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真实的;人民通过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也是最符合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由其产生的政府、法院、检察院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也是天经地义的。关键在于人大如何实施有效的监督。 由于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负有行使国家行政、审判、检察工作的实际权力,人大监督的重心应放在对这种权力的制约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