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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12月1日起,经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于2005年9月23日通过的《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省无线电管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全省无线电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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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无线电工作的一个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能承担着全区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无线电监测工作及干扰查处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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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管理是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进行科学管理的一项政府行政职能。无线电管理机构肩负着科学管理无线电频率,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无线电频谱使用安全,为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的重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四种手段实现无线电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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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在信息产业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无线电管理工作全局,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无线电管理“十五”发展目标全面完成。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出台了一系列无线电管理单项规定,有力促进了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频率资源配置工作进展顺利,制定第三代移动通信和宽带无线接入等多种新技术新业务频率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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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16)
《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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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报》2014,(18):F0002-F0002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无线电技术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我国已成为全球无线电应用大国。我们尽情享受无线电技术和应用带来的精彩与便利的同时,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越加凸显出来。承载各种无线电业务的频谱资源需要无线电管理机构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急剧增多的无线电台站需要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有效管理,日趋复杂的空中电波秩序需要无线电管理机构全力维护,各项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需要无线电管理机构保驾护航,无线电技术与应用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无线电管理,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供有效保障,无线电管理的任务更加繁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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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全方位融入世界经济,逐步参与全球产业链,无线电技术应用范围迅速扩大,广播电视、移动通讯、雷达导航、卫星定位、射电开文、遥控遥测等无线电业务随经济的高速发展而迅速展开,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无线电技术不断进步也促使无线电管理作为生产关系的一部分,见证了我国无线电管理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过程的演进。从1986年以来,和全国一样,甘肃的无线电管理经历了从军队到地方的历史性变革,使无线电管理业务的重点转向以国民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息息相关。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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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无线电的应用已经渗透到通信、广播电视、民航等各个领域,截至2006年12月底,贵州省已经拥有10余类无线电运营业务,4.1个无线电电台站。为缓解日趋紧张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需求矛盾,净化日趋复杂的电磁环境。贵州省第一部无线电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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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3):1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已经2013年1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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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3日第44次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代省长林树森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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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无线电通讯事业的迅猛发展,在看不见摸不着的无线电波中盗用无线电频率或者私设无线电台的事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非法从事破坏无线电通讯活动,有的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或擅自占用频道,有的非法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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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政报》2007,(1)
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承办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机构。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汀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二)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管理和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利用、科研。(三)负责审查批准党、政、警、民部门和单位,各行各业各类无线电没备的没置使用、生产、进口、销售、报废等管理;指配各类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的划分、使用;统筹安排无线电台站的建没布局,审定台站具体位置。(四)负责审查、批准、核发奋类无线电发射没备的《电台执照》及年检和审验工作。(五)负责检查、处理违章设置,非法销售、进口、生产各类无线电设备。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无线电通信保密的建议和措施。(六)负责电磁环境的管理。对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及其它电器装置产生的电磁辐射和有害干扰,在其选址、定点前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七)负责无线电涉外工作和省际之间的无线电协调管理工作。(八)负责平时和战时全省无线电管制。(九)负责全省无线电监测。查处各类无线电设备的相互干扰事宜。(十)负责核收每年度的“无线电管理费”。(十一)负责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十二)负责省无线电管理复议应诉委员会工作。二、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