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唐珊 《长江论坛》2021,(5):85-92
公司非关联性担保作为公司行为,有着区别于传统民事担保的商事特征.对此,我国《公司法》第16条第1款基于公司行为本身之特性,从商事特别法的角度出发对该类公司担保行为予以特别规范.然而长期以来,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大都基于相对固化的民法思维去理解和适用该条款,由此引发的巨大争议实际已落入单一适用民法的窠臼,并与该条款的立法目的相悖.在"民商合一"体例下,应当首先从商法出发,根据《公司法》第16条第1款之规定判断公司担保行为是否是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而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认定担保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合同法》第50条为规范基础的规范路径只能解决公司法定代表人表见代表情形下的合同效力问题。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无权代表的法律后果构成法律漏洞,应类推适用《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制度进行漏洞填补。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担保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因违反《合同法》52条第2项而导致合同无效的,公司可基于共同侵权向相对人和法定代表人就其造成的损失主张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相对人非善意的情形包括明知和过失两种,此时担保合同对公司效力待定,相对人原则上不享有撤销权。公司拒绝追认的,相对人可主张由法定代表人替代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相对人和法定代表人均有过错的,根据《民法总则》第17(3)条款的规定,他们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3.
新《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虽赋予了公司对外担保较大的自由权,但对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的对外担保问题规定模糊。在世界性的废除法人越权行为原则之际,国内法律界对公司越权对外担保依然讳莫如深。国际经验显示,对外担保是公司固有之权能已渐成共识,我国法律等待时机作出修正实乃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4.
商标转让中存在当事人意思自治与避免市场混淆的博弈,法院审理分割转让近似商标合同纠纷,应当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避免强制转让。《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2款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分割转让近似商标的合同应属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受到原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就违反该程序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学术界与实务界的观点已趋于一致,即该类合同为有效合同。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公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的第27条的裁判规则,结论却大相径庭。正确适用该款司法解释的关键在于重新以股权转让为中心,以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否定合同效力,进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程度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7.
各上市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批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行为,有效防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和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相似文献   

8.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将公司法人格否认确立为一项制度,最高法院印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252条将这类案件定名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赔偿纠纷”,这为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法人格否认诉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认为,公司法人格否认诉讼制度是对公司制度的基石——法人格独立制度的有益补充,必须从严适用。在审判实践中,既要严格遵循《公司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也需要在个案中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寻求个案中的公平正义。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  相似文献   

11.
新《公司法》确立了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查验证的法定审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定审计范围是法定审计制度的核心,对于新《公司法》关于法定审计范围采用的立法模式是全面强制审计还是部分强制审计,我国公司法学界与实务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从公司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合状况及保护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新《公司法》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定审计范围采用的立法模式应为部分强制审计。  相似文献   

1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号现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系依照【法规名称】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相似文献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4.
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  相似文献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3号,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第52条是判定合同无效的主要依据。由于概念的模糊性和价值判断的复杂性,该条在适用上存在诸多问题。结合该条的五款规定,建议在民法典编撰时以"公序良俗"取而代之。因此,正确理解公序良俗和效力性规范是适用该条的关键所在。应按照一定的方法和原则,通过整理典型案件和司法解释的方法对公序良俗进行类型化研究,从而使公序良俗的概念具有相对的明确性。根据语义解释的方法,该条应为效力性规范而非管理性规范。现有的形式区分标准存在不足,应运用利益衡量方法,以实质标准判定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18.
我国虽于2005年修改《公司法》时引入了一人公司、公司担保制度,但未对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问题作任何规定,这便引起公众对此形成了多元化认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理论分歧.我国现行立法在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问题上存在立法漏洞,但该行为的较强负外部性以及道德风险的客观存在又证成立法引入的必要性.立法应对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引入采取限制性允许模式,通过权能主体限定、一人公司债权人直接性保护机制以及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加以严格规制.  相似文献   

19.
江钦辉 《求索》2023,(2):161-170
《民法典》第35条“除外条款”延续了原《民法总则》第35条“除外条款”的规定,与原《民法通则》第18条“除外条款”的规定相比表述更为科学和严谨。但同时又由于该款的规定相对抽象和较为原则性,导致在实践中对其认识不一,因此有必要从法理上予以厘清。父母以未成年子女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之行为效力,司法实务和学界均存在有效、效力待定、无效三种观点。父母为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以其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行为有效,自无疑问。而父母非为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以其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行为,就代理权限而言属有权代理;就行为效力而言,不是效力待定而是无效。实践中,法院可采取“目的性限缩解释—有权代理—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行为无效”的裁判路径,以实现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20.
邸燕茹 《前沿》2003,(5):101-102
我国《公司法》实行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法定资本制度以及验资制度 ,但是由于这些制度不完善 ,使实际操作中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现象屡屡发生 ,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本文提出加强股东及发起人的责任、加强董事的责任、完善注册资本验资制度和规制公司相互持股这几方面 ,来完善《公司法》中的公司资本制度 ,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