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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残疾人》编辑部: 我的母亲是一位盲人,2000年7月5日,我母亲在横过马路时被一出租车撞伤,造成右腿腓骨、平台骨粉碎性骨折,花费了9000多元住院费和医药费,至今仍不能正常行走。让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交通队在随后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竟然说我母亲横过马路未按规定让行,判定肇事司机与我母亲负同等责任。我们始终想不通为什么我们是受害人,却还要让我  相似文献   

2.
交通违章是道路安全的一大隐患。在醉酒驾车方面,我们可以拿血泪来控诉之前的醉驾惩罚之轻;在交通肇事方面,我们可以要求以新规来结束对“马路杀手”的间接纵容。但说起行人违章,总是令人难以下狠心惩戒。“中国式过马路”的热议,再次把行人违章惩戒的问题推到法律面前。  相似文献   

3.
《今日民族》2007,(3):18-22
“能住上漂亮的房子,能喝上白花花的自来水,能走上柏油马路(一样)的道路。老百姓的收入增加了,农民的庄稼能每年得到丰收。我想这可能是贫困地区老百姓很渴望的一些事情。”  相似文献   

4.
这一期的发明不是实物,而是一种想法——对于路上行走安全的思考。对于“靠左行”还是“靠右行”的问题,各国都有自己的沿袭,我国在道路行走上也实行“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是车辆行人靠左行走的。尽管“左行”真的实行起来有很大难度,但是若没有人提出这样的想法,若没有为聋人呼吁,事情便用不会有改变,我们鼓励老黑的想法,并尽杂志的微薄之力发出残疾人的呼声。(唐汉)  相似文献   

5.
斑马线发明的初衷,大约是远远地就想给司机提一个醒:前面是行人通道了,要减速,注意安全。它也告诉横过马路的人们:绿灯亮时在斑马线以内穿行吧,注意左右的车辆。  相似文献   

6.
“人性化”不是“人情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这几天,身边的人几乎都在谈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管是有车的还是没车的。人们普遍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规范道路行人、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它第一次从法律的高度理清了行人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的法律责任,为舒缓交通,保证公民的安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而其中议论得最多的字眼是“以人为本”。“撞了白撞”被否定、“白衣天使”不能见死不救、农用车管理充分考虑减轻农民负担,这一切使得道路交通安全法充满了温情。人们有理由相信,今后道路上的呵斥会减少,因交不起手术费用而放弃治疗的情况可能会禁绝,行人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的关系可能会更加融洽,老百姓的生活可能会更加舒心。有人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道路交通方面的人权法。  相似文献   

7.
案情介绍:2005年1月17日15时30分,文某驾驶农用车行经某乡街上,因思想不集中,碰撞行人王某(5岁,未进户籍登记),致该行人当场死亡。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文某因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控制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加以避让,其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同等过错。  相似文献   

8.
一、前言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广州市道路交通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是,机动车与道路发展比例还相当悬殊,据有关资料统计,广州市近十年来,道路面积增长为11%,而机动车拥有量却增长23%,非机动车增长9.4%,这样就导致交通流量大幅度增加,同时交通参与者法制观念淡薄,机动车违章行车,自行车及行人违章横过马路的行为最为普遍,据1992年一年统计,交通民警共纠正交通违章数5110681宗,也是造成车速下降和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交通管理难的问题,在省市委和省市政府及各级公安部门的有关领导的…  相似文献   

9.
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在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中,不文明过马路行为是公认“难啃”的“硬骨头”。今年3月以来,浙江省宁波市交警部门重拳打击不文明过马路行为,截至目前,仅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四个区,就有5300多名行人因为闯红灯和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受到处罚。  相似文献   

10.
小的时候,父母和老师都说,“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这可能是我们最早形成的公共交通意识。 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当我们长大成人,再度面对斑马线,我们是否还能保留儿时的那份交通意识呢? 我国现行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斑马线前车辆必须主动避让行人。但如今一些斑马线却“徒有虚名”,人、车争道的现象普遍存在,多数市民感觉“过斑马线时缺乏安全感”。  相似文献   

11.
春天的早晨     
50多年前,我很爱唱黄自所作的歌:“中华锦绣江山谁是主人翁?我们四万万同胞!……”至今主人翁已超过12万万。看北京街上,人群那个挤呀,可依然一丝不乱,个个慢条斯理地走着,看着,连横过马路都不张望一下,从容不迫,他走他的。汽车司机见惯了,车开得同样温文尔  相似文献   

12.
行人过马路时.手中举着一个牌子.以提醒车主避让。这是杭州市拱墅交警大队三中队为方便行人安全过马路,刚刚推出的新举措。  相似文献   

13.
当你在马路上想要转向的时候,你日会怎样做?为了保证自身安全,不被后方来人来车撞到,通常我们会发出“我要转向”的信号。怎样发出这个信号呢?行人在马路边停下脚步,身体转向,同时给后方来车一个眼神,后车司机立刻“秒懂”。这是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  相似文献   

14.
新手上路撞死人,驾校罪责难逃。从今年1月起,对三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引发的有责以上交通死亡事故,上海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追究肇事者学车时培训单位的责任(见3月23日《新闻晨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可能都有这样的感觉:马路是城市里最不安全的地方之一。人们常把那些爽了自己害了别人的司机称为“马路杀手”。他们虽然驾驶技术差劲、安全意识淡薄,可是他们却个个拿着合法的驾照。他们是如何通过驾考的?谁给他们发了驾照?顺着生产“马路杀手”的流水线由上而下,首先是驾校的教育失败,其次还有驾考的把关不严。在大概率上,他们三个常常以桃园结…  相似文献   

15.
“政绩”是考核干部的主要依据,没有政绩的干部不能算是好干部。然而,如今这“政绩”二字在一些地方也变了味,某些领导干部把“政绩”当成了一项“工程”来“经营”,这就不能不让人疑惑了。报载,河北某县出现了一桩怪事:蒙蒙细雨中,县委、政府门前的大街上,行人大都挤在机动车道上赶路。细一看,原来人行道竟是用晶莹光滑的大理石铺起来的,沾水后滑得很。当地老百姓说,一到下雨或下雪天,这条好看不实用的人行道让许多人跌了跟头,可县里的领导干部却因这条“面子路”出了政绩。报道说,这条被当地老百姓称为“政绩路”的马路,是…  相似文献   

16.
【事件】综合上海媒体报道,乱穿马路并妨碍交警执法的女行人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成为沪上“有史以来第一人”。这位有硕士学位的女士乱穿马路被交警拦住,她不但不肯交罚款,还粗口辱骂交警,并当场抓伤交警手臂,因此被请进警车带离现场。经教育,女硕士留下了后悔的眼泪,再三希望通过媒体表示歉意和悔意。据统计,短短一周,上海已共处罚乱穿马路的行人2150人次。  相似文献   

17.
正交管部门对闯红灯者应当依法进行惩处,但是"接力站岗"等超越法律法规的"创新做法"不可取!应该取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由此可见,行人过公路闯红灯的行为,应该属于道路交通法调整的范围。某地政府越权制定"接力站岗"等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办法,是违法行为。行人过公路闯红灯"接力站岗"的处罚办法于法无据。道路交通安  相似文献   

18.
近日,笔者在路上遇到了这样一件“怪”事…… 当时,正值下午下班时间,马路上车流、人流不断,我下楼到马路对面买东西,就在这时,马路对面走来了一个精神失常的女人,她边走边用手中的木棍,追打附近的行人和店家,口中还念念有词。行人见之,无不四处躲闪。见  相似文献   

19.
孟庄 《人民公安》2006,(12):10-10
如果违章后又推了交警一把的行人不是个女硕士,而是个女市长、女局长,还会被拘上10天吗?要是也敢拘,法律面前真的人人平等,那么咱们警察的执法权威也就算真的有了。这里,最好还是称这位违章过马路的女硕士刘小姐为女行人,因为她过马路的行为与其所受的教育程度关系不大。刘小姐  相似文献   

20.
<正>如果要表现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常态,什么才是最基本最有说服力的元素?答案是人。只有人最能体现社会历史的真实面目和社会发展的面孔。当摄影师把眼光聚集在普通老百姓身上时,就会发现要想反映时代生活、记录社会和谐,那么纪实摄影是一个很好的表现形式。从老百姓的脸上、表情里、衣着上、住的房子、生活的街道以及吃喝拉撒的胡同等这些看似普通的细节上,历史和人文的痕迹无处不在。当摄影者用镜头记录一个"城市"时,在观察之后心里会先有个"故事性想象",这个想象随每个人感受而定,它不是一篇真有结局的故事,而是摄影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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