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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体损伤程度应以损伤当时,即原发性损伤病变为依据。至于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后遗症以及损伤后的最终结局,则不能作为鉴定损伤程度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的主要依据,只能作为量刑和经济赔偿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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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举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3):172-173
鼻骨骨折的类型较多,而目前相关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此没有明确的解释,给法医临床鉴定工作带来诸多困惑,引起不少争议。通过对鼻骨骨折法医学鉴定的论述,探讨了较准确的鼻骨骨折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以利对鼻骨骨折作出客观的鉴定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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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与损伤程度鉴定结果的相关性,提高法医鉴定结论的准确性,为同行评定头部外伤损伤程度时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选取头部外伤100例,分别做出GCS及损伤程度鉴定,比较两者结果与相关依据的异同。结果未达轻伤程度的GCS均为15分,GCS在10分以下损伤程度均为重伤,GCS在10—15分之间损伤程度既可能是轻伤、重伤,也可能未达轻伤。结论GCS与损伤程度鉴定结果有一定的相关性,并呈负相关关系,可为同行评定头部外伤损伤程度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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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医鉴定中损伤面积的测量,传统方法存在着测量不够精确、可重复性差等缺陷。利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不但可准确地进行损伤面积的测量,而且可以长期保存原始的检测结果,具备传统鉴定方法所不可比拟的优点。基于图像处理技术所进行的损伤面积测量方法,目前是一种较好的法医鉴定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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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将复杂损伤归类,对损伤机制的辩证分析和推断,总结出一种推断损伤形成工具、机制及成因的检验技术方法,在实践损伤检验鉴定和分析案件性质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