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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明确要求,人大代表要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然而,中国的现实情况是:一个人大代表要代表数百、数千乃至数万名选民,代表要想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显然难度很大。可否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包括公开人大代表个人信息资料等等,多方式、多层面地听取群众意愿和呼声,弥补视察、调查、接触群众面窄的不足,这是当前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值得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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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坛》编辑部:我是去年底新当选的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最近,县人大常委会拟安排我们在下半年作述职报告,我不知道要怎么准备,能给我一些建议吗?
答: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民作述职报告,对于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密切代表同选举单位或选民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代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代表要保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并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监督的责任与义务,为代表述职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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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污染宣战却扯出了罢免人大代表的问题,这出乎许多人的意料。然而,两者之间并非“风马牛不相及”,罢免更不是什么迁怒。
道理其实很浅显,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表述,人大代表应该“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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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选区选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光荣使者。选区或选举单位便是代表的“家”,是代表获得授权的渊源。为此,《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常回家看看”是一项职责,更是一项义务。然而,一些代表自当选以来很少或从未“回家看看”,以致选民对自己选出的代表姓甚名谁都记不起来了。一个脱离了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选民没有感情的代表,可想而知,怎么能寄希望其为民代言、维护选民利益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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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党的十八大也提出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根据上述要求,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对14个区县和徐汇区13个街镇开展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联系社区活动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行了初步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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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选民选举产生的。如何做到从选民中来,到选民中去,始终与选民保持血肉联系,在广大群众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代表职务,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有作为的代表,这是各级人大代表应该经常思考的课题。笔者作为一名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认为各级人大代表走访联系选民要切实做到"五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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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由此表明,过分强调人大代表做群众致富带头人的做法不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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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通畅的人大代表与选民、选举单位沟通渠道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各级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政治代言人 ,是受人民委托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理所当然 ,应当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因此 ,代表法规定 ,各级人大代表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 ,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努力为人民服务。”我国有近30 0 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 32 0万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他们来自全国各个地方、各个民族 ,工作在各行各业 ,大多数不是专职从事人大工作 ,他们生活在人民群众中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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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和选举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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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北蔡镇人大依据代表法中关于“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要求,积极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在代表和广大选民中引起强烈反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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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代表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联系。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主要体现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是了解民意、解决实际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为了深入探索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方法与途径,构建制度化、经常化的有效的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模式,2008年国庆节期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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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2004,(4)
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后,应该经常保持同选区内选民密切联系,注意听取选民们的意见,及时反映选民们的意愿。但是长期以来,选民们选出人大代表后,有些人大代表就很少与选民联系和接触,选民们的意见和呼声也很难通过人大代表这一渠道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至于人大代表们在任职期间到底做了些什么,有没有认真履行其代表职责,选民们更是不得而知。一些人大代表特别是一些身居要职的代表因为"工作忙",一年到头都不参加视察等活动,选民们难识其"庐山真面目"。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缺乏联系和接触,选民们的意见和呼声没有反映的渠道,这不但影响了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也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对国家事务管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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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管理国家权力。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由此可见,增强“选民意识”,是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辱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的前提和基础。但是,有些人大代表当选后,忘记了对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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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接地气,是人大代表了解民情、知悉民意的必要途径.代表之要在于代言,代言之要在于知情.《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这实际上为人大代表设定了法定义务,即把多接地气、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只有加强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原选区选民的联系,面对面地畅听民意、聆听民愿,真正融入人民群众当中,群众的心才会与你拉近,你才能知悉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求,在履职时也才会有的放矢,提出的各项建议才能客观反映民情、准确表达民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