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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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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打击跨国犯罪的利器,引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被判刑人移管制度作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一个崭新而重要的合作领域,在我国呈现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势头。引渡被判刑人回本国服刑与移管被判刑人去他国服刑,对象上存在交叉,易被混淆,有必要进行比较分析,厘清两种制度的异同。  相似文献   

2.
当一国公民在另一国犯罪被判刑并在监狱服刑时,与服刑国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利于被判刑人的改造,也不利于其重返社会,同时还为监狱管理带来了困难。而开展移管国际合作,在被判刑人自愿的基础上,使其回到本国服刑,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这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一个崭新而重要的合作领域。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以下简称“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加强两国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合作,使被判刑人得以在其国籍国服刑,以有利于被判刑人重返社会,议定下列各条:第一条定义在本条约中:(一)“判刑方”是指在其境内对可能或者已经被移管的人员判处刑罚的国家.  相似文献   

4.
(2003年12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唐家漩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12月2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双方”), 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并为加强两国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合作,使被判刑人得以在其国籍国服刑,以利于被判刑人重返社会,  相似文献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5年11月14日在马德里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相似文献   

6.
陶诗雯 《前沿》2013,(8):77-78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区际平行诉讼作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主要类推适用国际民事诉讼规则。禁诉令因有侵犯别国司法主权的嫌疑而在国际社会上饱受争议,但只要通过法律明确禁诉令的适用标准和范围,在司法主权具有统一性的区际私法领域可以尝试引入禁诉令制度以协调区际法院的管辖权冲突。  相似文献   

7.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2011年12月22日由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曼谷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相似文献   

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7年1月31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相似文献   

9.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5年11月14日在马德里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相似文献   

10.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5年11月14日在马德里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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