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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就抽象行政行为列入行政复议范围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现就该条款的内涵、意义和实施谈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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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7)
国办发〔2 0 0 1〕 38号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 )第十四条的规定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省部级行政机关 )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部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申请国务院最终裁决。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为了保障行政复议法全面贯彻实施 ,促进各省部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从严治政 ,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处理程序 ,经国务院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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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只能审查行政行为,行政职权以外的事实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只能审查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所引起的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只能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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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所谓不作为行政复议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对其要求履行涉及人身权、财产权、教育权等法定职责的申请不予答复、拖延履行等行为,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上职责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作了一些规定,如第六条第(八)、(九)、(十)项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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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推行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去年四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这是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它的诞生,推动了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程,表明了我国的法制建设正在不断完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该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认定并做出决定。实施《行政复议法》,可以防止和纠正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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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对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法律责任规定得十分明确具体,便于操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行政复议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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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16)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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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24):15
[市民咨询]什么是行政复议?公民对哪些事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部门答复](一)什么是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利益,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一活动就叫行政复议。(二)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均有权利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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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7条开启了对抽象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先河。但该法规定得不够彻底,未能真正、彻底、有效地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在论证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对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作了深刻的立法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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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平均每年通过行政复议这个制度平台解决的行政争议有8万多起。通过行政复议,纠正了一大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国家生活中,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是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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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组织(包括中国和外国的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由于国家安全机关兼具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因此,对国家安全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由于在实践中存在着不知如何向国家安全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越级申请、乱投申请书等诸多问题,笔者试图进行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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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桦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6):18-22
对省以下垂直领导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权问题,《行政复议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对此存有争论,实践中的做法也不统一,《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仍存有遗留问题,为此,建议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作出法律解释或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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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使得《行政复议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并与《行政诉讼法》有了一个更好的衔接。一、明确了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即将来的行政诉讼原告和被告。二、合理的操作规程使得行政复议审理更加规范,更加体现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准司法性质。三、化繁为简,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的多样性。四、“驳回”的使用,使得复议决定方式更加多样化科学化。五、“终止”复议程序的有效使用,使得复议主动权掌握在复议机关手中。六、用和解和调解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开创了解决行政争议方式的先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