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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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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青政办函[2019]160号省市场监管局:你局《关于建立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青市监办[2019]195号)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药品监管局牵头的青海省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工作需要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2.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局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规定》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黔市监微[2019]1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现将《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9年7月4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  相似文献   

4.
正川市监发[2020]40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以下简称《新考规》),确定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规范特种设备作  相似文献   

5.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政务办、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0]5号),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制定了《江苏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黔药监发[2021]15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贵州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7月16日贵州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相似文献   

7.
正皖市监办发[2019]14号省药监局,各市、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挂靠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试行)》经2019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4月2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8.
正皖市监办发[2019]15号各市、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挂靠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经2019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黔药监发[2021]1号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贵州省药品注册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已经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1月4日贵州省药品注册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注册活动,加强药品注册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0.
省政府体改办、省计委、经贸委、卫生厅、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河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 0 0 1〕 1 7号 )精神和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体改办等部门河南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 0 0 0〕95号 )精神 ,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促进政府有关部门转变职能 ,加强监管 ,标本兼治 ,加大整顿药品市…  相似文献   

11.
正黔药监发[2021]14号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贵州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6月21日贵州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相似文献   

12.
<正>粤药监规〔2023〕1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22年12月30日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3年5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含原料药登记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主体责任,  相似文献   

13.
<正>粤市监规字〔2023〕3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4.
正宁药监规发[2019]1号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后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调整,在全区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提高药品监管领域依法行政能力,自治区药监局制定了《宁  相似文献   

15.
正青政办函[2020] 7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5月9日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 120号)精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扩大全省农业农村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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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发改价格[2019]1783号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华中能源监管局,国网市电力公司、长电联合能源公司、三峡水利股份公司,各市场交易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现将我市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粤药监规〔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于2023年3月13日经省药品监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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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市监食生函[2021] 10号各市、州、县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相关处室,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4号),更大力度服务和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发展壮大,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 63号)和《省政务办关于对省市场监管局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的复函》,以及省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改革要求,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调整全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陕西政报》2023,(4):42-48
<正>陕建标发〔2021〕9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0.
<正>黔市监注[2019]4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省局企业开办服务处: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重大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登记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企业登记审核合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6月18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办法》(黔工商注[2007]10号)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审核合一办法》(黔工商注[2015]2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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