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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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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甬财政发[2019]881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为加强宁波市市级产业发展基金的运作与管理,我们制定了《宁波市市级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0月14日宁波市市级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宁波市市级产业发展基金的运作与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 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  相似文献   

2.
正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市财政局制订的《宁波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制订背景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2015年,财政部相继印发了《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 210号)和《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 1062号),明确对各级  相似文献   

3.
正甬经信财[2021]91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6月18日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甬党发[2019]56号)、《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甬政办发[2014]24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正>甬财政发[2019]315号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行办理定期存款工作,我局制定了《宁波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0-2018-0006甬民发(2018) 159号各区县(市)民政局,市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宁波市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已经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2月11日宁波市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6.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2-2021-0003甬财综[2021] 282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19日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  相似文献   

7.
<正>甬政办发(2014)2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9—0016甬政办发(2019) 7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1月29日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9.
正宁波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与《管理办法》有关的政策问题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根据《宁波市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20]72号)文件精神,设立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为规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拨付流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制定《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0.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6-2020-0001甬建发[2020]6号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财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将《宁波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1月21日宁波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  相似文献   

11.
<正>甬政办发〔2014〕1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8月29日宁波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资源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  相似文献   

12.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24甬人社发[2019]108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为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制定了《宁波市工伤预防工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50—2021—0001甬气规发[2021]1号各区县(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372号)及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宁波市气象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信用宁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甬气发[2019] 28号)。  相似文献   

14.
<正>《宁波市水利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划定宁波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甬水排[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19年6月12日印发,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现解读如下:一、制定目的为履行政府法定责任,贯彻实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等上位法有效执行的需要;以及更有利于指导区县市行业管理部门和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进一步做好城  相似文献   

15.
<正>政府令第251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裘东耀2019年11月15日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宁波,市政府对部分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以下3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一、《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2001年6月25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  相似文献   

16.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G12-2019-0008甬财政发[2019) 1219号各区县(市)财政局、体育局: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 1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宁波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正甬财政发(2019) 75号各区县(市)财政局、民政局: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 1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宁波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06甬人社发[2019]47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宁波市技能创业孵化机构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68-2020-0002甬市监标[2020] 130号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加强对全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充分发挥市标技委在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局组织修订了《宁波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甬政办发[2013]2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宁波市本级政府主导型会展项目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2日宁波市本级政府主导型会展项目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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