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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皓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5):49-52
偶然防卫是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一种错误认识。因其不具有主观正当化事由,偶然防卫被作为犯罪看待是妥当的。同时,在基于故意的偶然防卫的场合,当发生了行为人预想的结果时,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在基于过失的偶然防卫的场合,如果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客观上又阻止了不法侵害的发生,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存在严重过失,则应追究行为人的过失责任,但在保护了重大利益的场合,也可以对行为人减轻处罚,而与此同时,在给他人造成的侵害很小时,则可以考虑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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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考察新藤黄酸固体脂质纳米粒(gambogenic acid-solid lipid nanoparticles,GNA-SLN)在大鼠体内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方法 对大鼠分别腹腔注射GNA和GNA-SLN,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GNA在大鼠体内的血药浓度,DAS 2.1软件拟合计算药物代谢动力学参数。结果 腹腔注射含等量GNA的GNA溶液和GNA-SLN后,GNA-SLN组的峰浓度是GNA溶液组的3.06倍,药时曲线下面积约为GNA溶液组的3倍,体内滞留时间约为GNA溶液组的2倍。GNA-SLN显著增加了GNA的体内吸收,且延长了GNA在体内的作用时间(P<0.05,或P<0.01)。结论 SLN包载可改变GNA的体内行为,提高其血药浓度,延长其体内循环时间,有望改善其治疗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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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0条的罪名应确定为“内幕交易罪”和“泄露内幕信息罪”两个罪名,而不是选择性罪名。在认定上,内幕交易行为,以“利用内幕信息”为必要手段;在证明上,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建议他人买卖”的行为也是内幕交易罪的行为方式之一。“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只能限定为以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而不能扩大到以偶然方式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对“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的处罚,也只能限于第一次内幕信息获得者。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且不以特定目的为成立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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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它打破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旧体例,使民法编纂工作进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阶段.通过<大清民律草案>,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被移入我国,对近现代中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重新审视该草案,分析其得失,对我国法制改革仍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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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它打破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旧体例,使民法编纂工作进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阶段。通过《大清民律草案》,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被移入我国,对近现代中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重新审视该草案,分析其得失,对我国法制改革仍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