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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卓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4,(4):47-54
地役权虽然从不同角度给出的概念有所区别,均表现为物对物的利用,本质则在于实现不同主体在同一土地上的利用需要的并存与调和,与相邻关系、人役权、用益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地役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除具有物权和用益物权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独有的特征,即从属性和不可分性。这两种特性均有其具体表现,是深刻认识、准确理解地役权的重要途径。类型化是认识包括地役权在内各种事物的基本方法。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地役权分为城市与乡村地役权、消极与积极(作为与不作为)地役权、继续与非继续地役权、表见与非表见地役权;此外,还可以根据便益内容、设定方式等进行分类。在立法和社会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突破地役权传统范畴的特殊地役权,如集合役权、自己役权、保存役权、公共役权等,值得我们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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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1月中旬,我解放军第八十七师奉命转入剿匪,师率第二六一团进军永安地区.永安地区原为国民党福建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辖永安、大田、三元、明溪、清流、宁化、宁洋及德化8县.当时,除大田、宁化两县县城为我均溪游击队和野战军剿匪部队解放外,其余5县县城和广大乡镇仍为国民党地方军和匪特组织所控制.为先期查明永安地区情况,师长林乃清、政委王义勋令我(当时在师司令部任侦察科长)率师直侦察连和二六一团三连先于师主力进入永安地区查明情况,并相机攻占永安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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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由之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耿卓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1):41-4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核心权利,其自由流转至关重要.农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主要包含流转主体宽松界定、流转内容自愿、流转方式多元、流转效力肯认,流转纠纷解决等方面.相关立法对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多立足方便规范、管理上,在指导思想和制度设计上还需进一步改进.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是必要的,这是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权利内容本身和我国的现实要求;也是可行的,进行自由流转的政策背景、立法现状与立法体制已经初步具备.为了进一步保障、规范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我们需要在民法原则的适用以及习惯法的立法承认等方面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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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视角:地役权研究的一个文献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耿卓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1,(2):176-195
文献综述是研究的一个基本步骤,对研究方向、深度、广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学研究中的文献综述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就地役权而言,在研究过程中作文献综述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就我国地役权研究情况而言,既有成绩,也有不足。成绩主要体现为:对地役权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与相关制度特别是相邻权等,功能与意义等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普及了地役权基本知识,为物权法立法提供了基本的理论素材,推动了物权理论研究的深入。不足之处主要在于:一是在研究方法上比较单一;二是在研究内容上存在着"四多四少";三是从文献语种来看,比较偏颇;四是法学内相关学科的研究进度不一。我国未来的研究应该着力克服现行研究存在的不足,推动理论、立法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