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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顾就现代世界范围的法治发达国家来看,无论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还是普通法系的美国、英国,或者是经受两大法系交替影响的日本,都在它们的民事诉讼法律中规定或确立了有关法官阐明的内容,由此说明,法官阐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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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事人适格制度存在先天的粗疏与不足,阻碍了民事诉讼的规范化与系统化。在"诉讼要件"与"权利保护要件之间",当事人适格应归属于后者,立法上亦应将当事人适格作为"权利保护要件"予以规定,并对认定基准时、认定原则、认定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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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是和解这一纠纷解决模式在执行阶段的应用,具有独立的地位,旨在解决执行名义之后产生的“二次纠纷”。我国现行执行和解属于“形式的执行和解模式”,在实践应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完善我国的执行和解,应当承认其“私力救济”的独立地位,允许当事人对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保障当事人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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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哲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2):101-109
法官阐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而阐明的行使问题更是诉讼中活的机制和力量。随着民事诉讼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行和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主张我国民事诉讼应当由职权主义转向当事人主义成为理论和实践的主流,阐明的行使及其范围的问题确需给予更多务实的关注。阐明行使应当存在着一定的限度,对行使之范围的理解要从时间(包括时机、程序、阶段)和内容等多个角度来把握。文章针对我国国情提出阐明行使之范围的具体化的内容,并从相反情形划出法官阐明应当避免涉足的范围。虽然司法实务中阐明行使标准很难掌握,但由于阐明的行使对当事人权益的实现有着较大的影响,故此本文也顺带提出了赋予当事人对法官不当行使阐明的相应救济手段和程序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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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证人制度是各国证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进行证据立法和构建这一制度时,应整合现行法中原有的制度资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吸收与借鉴其他法域的经验和做法。具体说,主要是围绕专家意见的证据资格、委托专家证人的主体范围、专家证人负有的义务、专家意见的异议、专门诉讼必备专家证人等方面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