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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立法腐败是指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和政策制定者(立法主体)滥用立法权和准立法权,为相关市场主体制定谋取不符合公共利益的私益的法规、政策,并以此谋取私利的行为.我国立法腐败具有非典型性、合理隐蔽性及局域性等特点.立法腐败的规制,应着重从立法腐败的特点切入,并借助于密切相关的制度机制.  相似文献   
12.
法治公信力的建构及其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中国能在根本上保证实现"中国梦"的凝聚力。通过公信力的视角,省察转型期的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价值。法治公信力的系统结构涵盖法律权威、信号传递与信任机制三个相互作用的方面。法治方式可分立法方式、执法方式和司法方式,法治方式的优化有助于法治公信力的提升。法治公信力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相似文献   
13.
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是不同于演绎性思维、归纳性思维与类比性思维的新型思维方式,是具有规则性、主体间性的对话、交流、辩论与反驳的思维过程。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上均具有重要的法治贯通价值。微观上,可辩驳思维的运用有助于推动政治话语向法律话语的转向以及法治技术的转型;宏观上,可辩驳思维的运用有助于法治思维的贯通和法治方式的优化。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在本质上并不必然导致法治的不可能性,相反在合理把握的基础上,可辩驳思维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法治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4.
法治方式的公信力视角,首先是作为治道方式的法治所具有的公信力,其次是具体法治方式的优化能有效提升法治公信力。法治公信力内涵着合法性与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其要义是通过各种层次的体系化信号传递,法律权威得到公众的信任,从而实现博弈的均衡。具体法治方式的整体优化,一是通过立法博弈来实现法律权威的系统化塑造,二是以信息公开为切入点来疏通信号传递,三是间接性地促进社会信任机制的系统建构。  相似文献   
15.
我国立法腐败具有非典型性、合理隐蔽性及局域性等特点,立法腐败降低了立法质量,进而影响了法益保护的有效性,整体上可能引起公众对政治合法性秩序不认可的价值判断,从而导致潜在的合法性危机。立法腐败的规制,应着重从立法腐败的特点切入,并借助于密切相关的制度机制。  相似文献   
16.
国外一些国家仍然或多或少地保留了以行政命令追究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制度设计,至少表明生态环境修复行政命令制度在实践层面具有可行性。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第一性——公法义务属性决定了其责任追究(义务实现)制度表现应当是行政命令,并且行政命令的运行原理在功能层面(法秩序恢复和义务具体化)能够更好地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追究过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特征相契合。我国当下生态环境修复行政命令制度存在实体法依据不明、程序法规范欠缺、体系定位不清、与行政处罚衔接不当等规范难题。为有效提升我国生态环境修复行政命令制度的规制效能,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该制度的适用边界、法制化进路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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