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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泌乳母鼠乳腺作疾病模型,研究了乳牛乳腺炎多联苗对乳腺组织抗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免疫保护作用.试验发现,将金黄色葡萄球菌(84184)接种于母鼠乳腺内,可使乳腺出现较为明显的急性炎症,在攻菌后24、36 h免疫组的乳腺发病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取乳腺组织匀浆后进行细菌计数,免疫组攻菌后24 h的细菌数与攻菌细菌数接近,而对照组则比攻菌细菌数明显增多(P<0.01).攻菌后36 h两个组的细菌数均比攻菌数增加,对照组增加更为明显(P<0.05);组织学检查可见,免疫组乳腺的上皮组织病变程度比对照组明显轻微,而其乳淋巴组织则比对照组表现出更为强烈的免疫反应.结果表明,多联苗全身免疫泌乳母鼠后可显著增强乳腺局部的抗感染能力,延缓乳腺组织的病变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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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应被解释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作为代理人,为作为本人的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代理权限内对法人发生效力,在代理权限外适用有关无权代理以及表见代理的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代理权应根据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加以确定。分支机构不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诉讼活动,应被解释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为作为当事人的法人实施民事诉讼行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实施的民事诉讼行为,在诉讼代理权限内对法人发生效力,在诉讼代理权限外适用有关无权诉讼代理的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诉讼代理权应根据其代理权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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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系统总结了56年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主题、任务和工作原则,科学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是指导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意见》有以下几点肤浅的体会。贯彻《意见》促进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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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印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1988,(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9年改革所取得的成绩是人们有目共睹的;也正因为如此,十三大提出的“加快和深化改革”的中心任务才能够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欢迎。但是,仍有一些同志对改革的某些措施吃不准、放心不下,怀疑某些做法会导致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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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号,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执行一审判决。只有在约束双方的实体法律关系正是一审判决项下的实体法律关系的条件下,该规则才具有实体基础。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若存在不同的实体基础,则需要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号不同的规则调整二审和解不履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号以及与之不同的规则的实体基础即二审和解不履行的实体后果,后者在体系上属于违约责任问题,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具有优先地位。若不存在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则需要适用任意性规定确定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亦即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约束双方的既不是原始争议实体法律关系,亦不是一审判决项下的实体法律关系,而仍是和解协议项下的实体法律关系。由于二审和解不履行的实体后果存在多样性,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除去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号确立的执行一审判决的规则,还需要不予执行一审判决、另行诉讼等规则共同调整二审和解不履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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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冒名处分行为可从善意取得或代理的角度分析其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项下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应以受让人对登记簿的信赖为前提。在不动产冒名处分中,受让人信赖的核心内容不是"登记物权人即真实物权人(登记正确信赖)",而是"冒名人即登记物权人(身份真实信赖)"。此种信赖不能与相信登记簿正确的信赖等同对待,因而不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加以保护。但是,受让人对冒名人的身份信赖和代理权信赖有一定的可比性,表见代理规则在一定的条件下可类推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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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解释方法多种多样,不同的解释方法背后往往反映了刑法解释者的刑法哲学观,而不同的解释方法可能造成对当事人的不同判决。作为法律解释者,心中当充满正义,目光需要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那么我们在解释刑法时应当持有什么样的刑法哲学观?心中应当秉持什么样的正义呢?对这一问题的解读,不仅对刑法具有重要意义,对其他部门法同样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在本文看来,刑法的解释应当是依据报应主义而实施刑罚的刑法解释方法,而不是立基于社会防卫或者刑罚的预防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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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刑法理论界对连续犯作一罪处断的理论根据有:避免以实质竞合的方式来处理连续犯;具有一定的诉讼价值,符合刑法经济性原则;防止对犯罪人量刑畸重;是主观主义刑法思想的产物等观点。笔者认为上述观点都不能作为连续犯作一罪处断的理论根据。连续犯作一罪处断的理论根据在于:连续犯的主观恶性明显低于行为人实施数个独立的同种犯罪的情形。其造成的客观危害的大小,也比行为人实施数个独立的同种犯罪的情形低。因此,对连续犯不能数罪并罚。另外,连续犯是实质的数罪,对连续犯不能只按照其中一个犯罪进行处断。对连续犯只能处断为一罪,再考虑其他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大小,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