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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金荣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9,41(4):111
文明行为立法离不开经济基础、文化底蕴、社会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同时,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交叉重叠关系,为文明行为立法提供了可行性空间。采取先道德教化后立法规范、先单行立法后综合立法的推进模式;对纳入立法的文明行为进行合理分类,做到区别对待;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实现各界联动;激励与惩罚并举,以激励为主等立法经验具有推广价值。文明行为立法仍应当重视发挥道德机制的作用,并准确把握立法的时机和权限;文明行为立法的实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并加强文明行为执法主体之间的分工和协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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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倡导社会管理理念导入服务性、管理主体推进多元化、管理手段强调多样化、管理过程实现程序化。其对行政法学基本理论革新提出了相应要求:在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讨论中,当回归公权力管理和服务并举且以服务为依归的规范主义预设;在行政主体理论中,当引入社会行政主体取代授权行政主体,并与职权行政主体共同组成行政主体;在行政行为理论中,顺应司法实践以及我们的表达习惯,还原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权力运作的一切活动的最初定位;同时,改变"重实体、轻程序"传统理念,从宏观的法治理念层面、中观的法律原则层面和微观的制度规则层面全力推进程序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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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金荣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2,(1):102-110,128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在理论和实务中的争议颇多,从争议的具体情况看,排除争议的第一步应当是明确当前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判断基准,为讨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提供分析框架。第二步是在运用权利推定技术得出知情权应当受保护的基础上,对照原告资格的分析框架,在就不同类型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起的诉讼中,具体分析起诉人主张的个人权利是否存在及其是否与被诉行为存在关联性,进而得出相应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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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存在的不足,应从理念上弱化原告资格防止滥诉的价值,明确其兼具程序性和实体性;以法律利益为基础构建行政私益诉讼原告资格标准,同时设立公益诉讼,赋予公众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充分发挥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能动性,灵活把握原告资格的立法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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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制中有关“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规范是一个体系性的存在,其实际上蕴含着一个授权公开与限制公开的双向规范结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规范的目的应当以监督规范行政处罚权为主、风险提示或者守法教育为辅,但不应当包括声誉制裁。借助一定的限制性条件,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规范能够通过合宪性审查。同时,应当区分“回应型公开”和“引导型公开”来认定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依法公开”中的“依法”实质上是对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规范和限制;“公开”是指行政处罚主体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但不排除社会公众在行政处罚主体未主动公开的情况下申请公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