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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秋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2,(6):98-101
村务民主决策的根本目的就是在决策过程中吸引村民参与,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满足其政治参与热情、培育理性的村民群体。衢州市衢江区在实践中创新了村务民主决策五步法,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实现,成为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稳定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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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化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条件.市场经济、"入世"、全球化、法律硕士教育、统一司法考试等社会现实和发展趋势,迫使与之极不适应的我国法学教育体制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应摈弃狭义的法学教育的概念,重新界定和建构法学教育的新概念,并对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不相适应的法学教育现状进行改革,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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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秋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15(6):35-38
民主监督确实是村民自治中的一个薄弱的环节,浙江龙游县在实践中创造了"村务点题公开"制度,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村民可以就自己想知道的事情随时向村委提出公开的要求。点题公开作为村务公开制度的补充,在对村级事务监督的主体、范围、实施的方式、制度的绩效以及体现的核心价值、上都有别于村务公开要求。点题实现了村民在农村民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保证了村务公开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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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因素是多样的,诸如农村法律信仰危机、农村法治建设条件稚嫩.要实现农村法治建设,必须从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着手,才能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