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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法的正当性的依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判断和论证环境法的正当性有五项依据。科学依据是判断环境法正当性的"钢规铁律",具有正当性的环境法律应该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信仰和伦理道德是为法律提供正当性的基本方式,衡量法律是否正当的最终标准是正义,而正义基本上是一个信仰、伦理道德问题;利益是衡量法律正当性的常衡器,将利益作为判断法律正当性的依据,是指该立法是否增加了正当的、积极的利益,是否限制了不正当的、消极的利益,对增加的和限制的利益的分配是否公平;将合法律性作为论证环境资源法正当性的一个依据,主要指其符合宪法、法统和环境基本法律;衡量制定的法律是否正当、有效,主要取决于该立法过程是否切实遵循了正当程序,判断立法程序正当性的实际标准,是看是否重视立法的民主程序和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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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众共用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众共用物系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可以非排他性使用的共用物,例如大气、水流、海洋、森林和荒地等环境和自然资源。公众共用物既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私有物,也不属于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财产。公众共用物是公众自由活动、相互交往以及与自然交往的地域、空间和舞台,是满足人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食粮,是激发和促进人的思想、理想、情操、美感和艺术的渊源,是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为生态人社会人、人之所以得以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经济和生态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源泉和基本资源。目前我国公众共用物因受到来自各方面和各种形式的污染、破坏、损害、侵犯而面临着退化、萎缩的危机,急需加强法律保护。公众共用物使用权是指不特定多数人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资格、自由和力量。作为公众中一员的每一个人都有公众共用物使用权。对公众共用物的保护和法律调整,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或"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或"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利用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和"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这三只手;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而应该从实际出发综合采用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这三种调整机制;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中央集权、自由竞争、公有制和私有化手段,而应该根据现实需要适度地进行集权、分权、自治和实行公有、私有、共用措施。我国的法律应该充分发挥公众、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优势和特点,逐步建立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综合调整机制、善治机制,避免"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和埃利诺.奥斯特罗姆所谓的"双重陷阱",通过建立健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调整机制,保障公众共用物的健康和可持续存在,保持和维护私用财产、公务财产和共用物的合理比例、综合平衡和协调发展。提出建立健全如下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保护、改善和治理现有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防止不当减少现有公众共用物数量和规模,保障基本公众共用物供给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增加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责任制度和救济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管理体制以及规划、统计、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这些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将确保公众共用物与私人财产、政府财产的比例适当和协调发展,满足公众对公众共用物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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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精神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有关通知,我们于一九八○年十月至十二月,先后赴贵州、云南、四川、湖北、江苏、上海等省、市,对长江水系的污染和管理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为下一步开展长江水源保护法规的研究提供了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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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持续发展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下)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论可持续发展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下)蔡守秋三、可持续发展对法制建设的影响可持续发展对法制建设的影响,包括可持续发展的运动(实践)和思想(理论)对法制实践和法学理论的冲击和挑战。可持续发展的运动(实践)对法的影响,是生产方式这种物质生活条件对法这种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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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调整机制——从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资源法角度进行研究(上)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本文在比较"行政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和非政府非营利组织调整机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第三种调整机制"的发展过程、第三部门的特点和作用、治理方式的形成和特点,具体分析了第三种调整机制在环境管理和环境资源法中的运用.作者认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重点是将环境资源保护群众组织和流域综合管理、社区建设、各种生态区建设结合起来,研究如何健全中国的环境资源治理机制,使中国的环境治理法治化,以促进中国的生产清洁化、市场绿化和社会生态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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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物安全法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蔡守秋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2):1-10
生物安全问题是国际社会和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生物安全法是维护生物安全的法律保障。本文介绍了当代生物安全的基本问题 ,论述了国际生物安全法、外国生物安全法、区域生物安全法 (主要是欧盟 )和我国生物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并对如何加强我国生物安全立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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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守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6):1-7
西部边境城镇的法制建设是西部边境城镇开发建设的一个重要领域。加强西部边境城镇法制建设 ,对推进西部城市化进程、充分发挥边境城镇优势、带动西部大开发具有重要意义。立足现状 ,西部边境城镇法制建设应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 ,充分依靠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 ,加强立法 ,逐步形成全面调整边境城镇开发建设活动的法律体系 ,并依法制定相关的特殊政策 ,严格法律实施 ,全面加强西部边境城镇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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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创新司法制度以回应环境问题带来的挑战,印度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制定《绿色法庭法》的国家。该法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局限性给中国以重要启示:环境权法定是环境司法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环境纠纷性质影响环境法庭构建;接近正义权是环境司法制度的核心内涵;合法性依据是环境法庭构建和环境司法发展的制度保障;法律制度也可以帮助实现环境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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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民间环保组织对于环境法治建设意义重大。首先,民间环保组织通过环境法制教育、引导公众依法维权,为环境法治的发展构建稳固的社会思想基础。其次,民间环保组织作为组织化的社会力量,加强了对国家环境权力的制约。再次,民间环保组织能够促进环境法律的实施,有助于弥补环境法律公共实施的不足。最后,民间环保组织发挥其社会中间层的作用,有效协调环境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