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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荣幸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北京,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客人,面对这么多著名的法学家,并且在《民法大全选译》前四册中译本出版之际,发表讲演。中国是一个拥有极其伟大的文化传统的国家,这种传统比罗马的传统更古老。本世纪的中国法学正在从罗马法系汲取对她有益的东西,并且正在创立一种同罗马法系特有的关系。《民法大全》是对自罗马城邦建立以来罗马法系形成时期的法的综合,她是罗马法系在后来几百年中不断扩展的主要工具。学习《民法大全》就意味着从根源上了解罗马法系,因而有助于从本源上认识罗马法系,并且有助于更为独立自主地发展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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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15(2):42-55
公元前5世纪罗马共和国初期,罗马公地大部分由贵族成员自由地占据和利用,被称之为"占据地",在其基础上随后产生了公地利用制度的多元化。除了占据地之外,罗马市民尤其是平民阶层还可以通过"殖民地分配"或"按丁分配"这两种基本方式从城邦获得私有土地。这一时期护民官代表平民提出多份分配公地的"土地法案",如《卡西乌斯土地法案》与《将阿文蒂诺土地收归国有的伊其利法》等,但大多数法案由于没有得到贵族元老院同意而无法适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