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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创新任选课教学模式,对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在任选课《生命科学概论》课程中,我们初步建立了师生互动分组教学新模式。近两年的教学实践表明,这种师生互动分组教学模式符合现代大教育观理念,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相长,便于教学管理,在任选课教学中值得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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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大学生弱势群体--高校对贫困生的扶持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晓威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3):70-73,63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深入,高校中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将日益突出,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高校中以贫困生为主体的弱势群体的现状及其形成原因,提出建立和完善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制度的建议,形成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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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50-53
资格是行为人从事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特定的权利能力,资格具有法律性、珍贵性、普遍性、可剥夺性.资格刑是剥夺犯罪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的刑罚.它以剥夺犯罪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这一内容上的独特性为最本质的特征,同时兼具时间性、多样性、轻微性、非物质性、经济性等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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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6):86-89
社会主义道路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是马克思晚年所关注的.马克思以巨大的理论勇气提出了与他早期的世界历史理论不同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多样性的理论,从而为东方落后国家的发展指明方向.列宁进一步探索并初步对此进行了实践,邓小平最终完成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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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有效性再探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杜利平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5,(12):33-34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和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在空前开放的办学环境中,不少大学生缺乏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的自觉性和热情;部分教师做好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综合素质和理论准备也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高校并没有真正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和不可或缺的抓手,等等。要从根本上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有效性,既有赖于教育大环境的改善和优化,也有赖于教、学双方及相关要素的努力和协同。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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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仁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5):59-61
在市场经济时代,团队精神是取得进步和成功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团队精神具有协作性、目标性、组织性、包容性、个体性、纪律性等特点,能起到促进公安工作的科学决策、公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公安民警良好心态的形成和保持等方面的作用。公安机关应该通过培育团队意识、大局意识、配合意识、沟通意识、法制意识来培育团队精神。 相似文献
237.
侯富儒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73-77
新中国成立后,在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承认问题上,根据国际法基本原则进行了伟大创新,提出了"逆条件承认"等原则,并根据不同时代条件及时调整外交战略,推动了国际社会对新中国承认与建交的四次高潮,为21世纪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奠定了坚实的国际法基础与国际环境,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教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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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肇事“逃逸”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楼伯坤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4):27-30
对我国《刑法》第 1 3 3条“逃逸”二字的理解 ,学界和实务界都存在分歧。分歧的焦点在“逃逸”是指逃避法律追究还是逃避法律救助义务这一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内容上。文章阐明了作者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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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四修正案的学理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石道银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8-11
本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作了进一步的学理探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后须加星号并以脚注或尾注形式加以说明;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条款,认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一款中的"公民"一词如用"任何人"替代,较"公民"一词内涵和外延更丰富,也更合适;对于土地的征收、征用条款,如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先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则更合理;对于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之规定如增加"征购"一词,与征收、征用一起并列规定则更科学,以及提出规定先予等值补偿等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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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林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3):46-50
大众传播已成为当今社会实现公民知情权和表达自由的主要途径,但同时也会侵害刑事被告人获得公平审判权.在调整两者冲突时,不能简单地以限制或牺牲其中一方为代价,而是应当力求减少对任何一方的侵害.制度建设上,应当加强对大众传播的规范、引导,提高法官的素质,制订并落实司法机关及其官员在处理与大众传播的关系时的行为准则,以实现公众知情权、表达自由与被告人获得公平审判权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