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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南非的死刑废除:历史、根据与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奎 《西亚非洲》2006,(9):56-60
从发展的历史看,南非死刑的历史大致经过了死刑滥用时期、死刑限制时期和死刑废除3个阶段。1995年6月6日,南非宪法法院通过违宪性审查判决普通刑事犯罪可适用死刑规定违宪;1997年12月19日,南非国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修改了所有规定死刑的法律规定,从实体法方面彻底废除了所有犯罪的死刑。从整个过程看,宪法诉讼模式的违宪审查方式、生命权及相关人权入宪、国际人权法及外国的有关法律与判例的直接引入,是南非法律中废除死刑的几个重要特征。  相似文献   
12.
13.
案例2006年8月14日上午11时许,金某携刀赶至某县中医院找殴打其女儿的聂某算账.将赶来劝阻的医院保卫科副科长李某误认为是聂某,持刀刺中其腹部一刀,致使李某腹腔内下腔静脉、腹主动脉破裂大出血引起循环衰竭而死亡。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金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金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开庭审理,改判金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本案的改判有一个重要原因,即被害人亲属与金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金某赔偿人民币6万元,被害人亲属表示谅解金某,双方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本案是一个运用被害方谅解制度的成功范例,其中有很多地方值得总结。死刑案件被害方谅解制度是指在死刑案件中被害人及其亲属(以下称被害方)与被告人及其亲属(以下称被告方)达成赔偿协议,并表示谅解被告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法院根据其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根据特殊情况在死刑以下量  相似文献   
14.
论严格限制死刑适用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立即废止死刑是一种奢望时 ,如何限制死刑的适用就有了它的现实意义。这表现在对最严重犯罪的范围界定、死缓制度的利用、死刑核准权的收回等诸方面的重新阐释以及最终落实上  相似文献   
15.
凡龙 《党建文汇》2006,(4):42-43
战争结束了,一个纳粹战犯被逮捕并被带到了阿姆斯特丹。军事法庭判处他被烧死。然而,阿姆斯特丹最大的广场也只能容纳1万人左右,而荷兰的70万男女老幼都想在他被烧死的时候当场诅咒他。一个法官说,战犯应该被绑在一个由火药点燃的木桩上,而这些火药的导火索是从鹿特丹,经德尔夫、海牙、雷登、哈仑……直到阿姆斯特丹。  相似文献   
16.
顾永忠 《法学家》2006,(4):85-93
为使死刑的判处及执行做到万无一失,加强死刑案件的辩护是诸多保障、控制措施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首先,在一般诉讼程序中,应当保障死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从立案侦查起有权获得律师辩护;建立讯问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或录音录像制度;赋予死刑案件的辩护人介入有关侦查活动的权利;其次,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应当确立并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享有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和审理方式相适应的辩护权;最后要加强对死刑案件辩护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辩护人的执业素质和辩护技能.  相似文献   
17.
剽客     
剽客就是“文抄公”!剽窃他人的智力成果,特别是文字产品。在我看来,剽客该死,最好弄一两个来杀头,以此震慑天下诸“剽”,因为我深受其害。但这不可能,法律规定,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可以判死刑,并没有说剽窃他人文章数字较多的可以判死刑,所以剽客才越来越多。大凡爱写点东西在报刊上发表的人,都遇到过剽客。处理被“剽”的事,大概有两种方法:第一就是不理他,就当不知道,犯不上和这种没素质的东西计较;如果你还有点时间,也愿意玩一把“抓剽”游戏,反正又不交注册报名费,闲着也是闲着,就可以采用第二种方法,找到对方地址,落实对方身份,联…  相似文献   
18.
金声 《大特区党风》2002,(11):24-26
2000年3月8日,大贪胡长清在南昌郊外一个叫瀛上的地方被执行死刑。两年后的5月12日,他生前暴敛的400多件赃物在南昌凯莱大酒店被拍卖。5月12日是母亲节,细心的记者发现,胡长清受审、被执行和赃物拍卖的三个日子,都和女性联系在一起。他开庭被审是在情人节,枪毙那天是妇女节,这次赃物拍卖又在母亲节,从情人节到妇女节,再到母亲节,胡长清这个生前生活糜烂,让情人、女人和母亲伤透了心的男人,死后依然不依不饶地纠缠着她们。  相似文献   
19.
死刑存废之争主要涉及的是对死刑价值的认识问题。死刑从报应角度看具有公正性;从预防犯罪角度看具有效益性;从剥夺犯罪人生命这一点看,它又是不人道的。对待死刑的理性态度是应综合考虑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关系,把死刑的价值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当其总体价值为正并很大时,就应保留死刑;而当其总体价值已经很小甚至为负时,就应毫不犹豫地将其废除。死刑总体价值量是动态变化着的,体现着由大到小、由正到负的规律。因此我们应对死刑的最终废除持乐观态度。  相似文献   
20.
死刑存废的中国语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存废之争虽已持续了200多年,但至今仍具有继续深入研究的价值意义。根据对死刑存废价值评判系统中各价值的排序分析,废除死刑是人类文明前进的方向,中国也必然将废除死刑。但分析中国现有的经济、政治及人文背景,在中国全面废除死刑的条件还不成熟。中国现阶段只能以刑罚的公正性和效益性作为价值取向并充分考虑刑罚的人道性,严格限制死刑便是一种相对合理且现实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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