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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建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4):7-10
法律规避在国际私法居于重要地位。从性质上看,法律规避制度应属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从效力上看,规避内国法应认定为无效;规避非特定的外国法应认定为有效,其中被规避的法律不仅应包括实体规范,还应包括冲突规范。正确认识法律规避制度的性质和效力等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对正确处理我国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2.
雷小政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3):12-16
在公诉案件中,刑事和解的合法化体现了刑事诉讼的发展规律和刑事司法的实践需求。许多诉讼内外的因素可能影响刑事和解的法律功能及其实现。在刑事和解中,预防和解决以钱赎刑、漫天要价、权力滥用等风险,不是“一蹴而就”或者“轻而易举”的。办案机关应强化刑事和解的司法保障,依据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目标,严格审查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 相似文献
83.
许庆坤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4):137-1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的最新法律规避制度虽不乏闪光点,但其将法律规避的主体限定在一方当事人可谓前所未有、世所罕见。法官适用该制度的要诀是无规避意图则无规避行为,相应的司法策略为"宁纵勿枉",同时需要谨慎厘清其与"直接适用的法"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外在关系和适用次序。鉴于其世界立法趋向以及我国现行制度和司法实践,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不宜上升为未来立法中一项独立的一般性制度。 相似文献
84.
在中国的某些地区,从古自今都存在着在有既定国家制定法为法律依据解决纠纷,但人们仍然适用当地约定俗成的习惯、习俗、规则来解决问题的现象,即法律规避现象.本文指出,在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正视法律规避现象的存在、客观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探寻法律规避给当代中国法制建设带来的积极启示. 相似文献
85.
董淳锷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2):145-160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这是立法针对合同当事人所采取的法律规避行为进行效力否定的规定。由于法律规避既不是典型合法行为,也不是典型违法行为,因此法官在判断某一项具体的法律规避行为是否有效的时候,除了需要通过当事人举证或者依职权主动查明等途径来了解相关事实之外,还应该对当事人的行为价值进行评估,对合同涉及的公共政策导向加以权衡,并对相关法条进行解释。 相似文献
86.
中国法律被规避的现实相当严重,而现行的“强制适用的法”和禁止法律规避制度都不能发挥治理作用.为了解决法律规避问题而移植的“强制适用的法”制度,既不能单独应对我国法律规避的现实,又不能与禁止法律规避制度相配合形成完整的治理结构.我国法律规避的规定无法涵盖现实中的法律规避现象,立法形式也与《立法法》相违背.执法中,禁止法律规避制度还经常被滥用.为此,必须从理论上研究清楚法律规避的原理,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重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禁止法律规避制度. 相似文献
87.
法律规避作为法律现象,是客观存在的,然而法律规避制度在实践中遭遇了一系列的困境,本文从现行法律规避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出发,分析了实践中的困惑,然后探讨废除法律规避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探讨了终结法律规避制度后相关制度的设计。 相似文献
88.
对转致和法律规避含义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转致含义的外延应扩大与发展 ,而且法律规避含义中关于规避手段是“故意制造或改变连结因素”的提法欠妥。 相似文献
89.
有关法律规避效力的传统观点,是看所规避的是内国法或外国法,是强制性还是禁止性规范。本文认为,有关法律规避效力的传统观点忽视了法律固有的对正义价值的追求。要做到这点,法律规避的效力除了要看规避的是内国法或外国法,是强制性还是禁止性规范以外,还要分析所规避的法律规范是否足以保证当事人的正当利益能够实现,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其规避的事由是否正当或值得同情,其规避行为是否预示或促进法律的进步,即法律对正义价值的追求。 相似文献
90.
在国际私法领域 ,法律规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各国在理论和实践中对该制度尚存诸多争议。从性质上看 ,法律规避制度应属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从效力上看 ,规避内国法应认定为无效 ;规避非特定的外国法应认定为有效 ,其中被规避的法律不仅应包括实体规范 ,还应包括冲突规范。正确认识法律规避制度的性质和效力等问题 ,在理论和实践上对正确处理我国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