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65篇 |
免费 | 6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4篇 |
世界政治 | 12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篇 |
法律 | 150篇 |
中国共产党 | 18篇 |
中国政治 | 41篇 |
政治理论 | 4篇 |
综合类 | 39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3篇 |
2019年 | 2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9篇 |
2014年 | 16篇 |
2013年 | 16篇 |
2012年 | 18篇 |
2011年 | 22篇 |
2010年 | 16篇 |
2009年 | 25篇 |
2008年 | 27篇 |
2007年 | 10篇 |
2006年 | 9篇 |
2005年 | 11篇 |
2004年 | 15篇 |
2003年 | 14篇 |
2002年 | 15篇 |
2001年 | 11篇 |
2000年 | 11篇 |
1999年 | 10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2篇 |
1986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7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93 毫秒
261.
本文试图就我国公司要约收购中目标董事会行为限制的模式进行探讨。比较法上,限制方法主要有关国模式与英国模式两种规制方法。本文首先在第一部分尝试回答为何需要在公司收购中对公司董事会行为进行限制,引出第二部分对于董事会反收购行为正当性的讨论。通过对美国和英国模式进行细致剖析的基础上,反思我国的规制办法。最后得出在我国董事会不干预主义是理论上具有正当性,时间上具有可行性的结论。 相似文献
262.
电子订约中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兼评UECIC第11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订约中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需要考虑交互式应用程序、信息交易、网站广告、公众要约、点击合同及网上拍卖等更为复杂的因素。UECIC第11条着重通过考察当事人的意图来判断一项提议是否属于要约,即明确指明提议的当事人打算在提议获承诺时受其约束的提议属于要约,从而使得UECIC保持了必要的灵活性。我国立法宜根据非歧视原则和最小化原则并借鉴UECIC予以完善,并对附条件的要约等作出补缺规定。 相似文献
263.
264.
开会迟到,就会被“邀请”到会场首排、用醒目文字标明的特殊座位上就座。9月2日。西安市碑林区3名处级干部就“享受”到了这一尴尬待遇。9月2日下午,碑林区召开的领导干部大会推出了“四个严禁”:严禁工作日中午酗酒;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牌、打游戏;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据《西安晚报》消息) 相似文献
265.
论合同订立中的格式之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格式文本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商人们往往无视双方格式文本内容的差异,照常进行交易,从而引发“格式之战”。为平息“格式之战”,各国基本上都经历了“镜像规则”──“最后一论规则”──“第一枪规则”──“相互击倒”的道路。我国《合同法》没有对“格式之战”问题作出规定,因而应在充分考虑合同法效益、正义的价值目标和现代合同法特征的基础上积极地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66.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证券发行的相关概念表述显得有些混乱 ,不够严谨。应该在证券法修改时 ,给“证券发行”予以定义。根据我国证券发行的现有的法律体系和证券发行的实务操作流程 ,同时参照国外的相关立法例 ,证券发行宜定义为 :“证券发行是发行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就其证券作出的要约邀请、要约或者销售行为。”同时在证券法中应区分证券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发行方式 ,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其中对于证券公开发行 ,可以在概念上再分为“证券募集”和“证券销售”两个概念 ,同时对这个概念分别进行定义 ,以求更准确地适用法律 ,同时与现有的法律规定相衔接和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
267.
268.
我国要约收购制度研判与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建文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3):51-58
要约收购作为一种高度市场化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在我国不仅已经确立而且还有了三起实例 ,因而有必要对其加以评判与研究 ,从而为该制度及其实施监管的完善作理论准备。我国要约收购实践中 ,在收购主体、价格形成机制、信息披露等许多方面都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都有待完善。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的实施也出现了流于形式的问题 ,如何取舍或完善该制度 ,也需要加强研究。在如何使要约收购成为一项真正市场化的选择方面 ,也需要探讨。 相似文献
269.
买卖是人类最基本、最发达的交易行为。现代买卖行为中最常见的形式就是标价陈列商品的买卖。对于商品标价陈列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有不同规定。根据英美法,商品标价陈列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因为要约是要约人愿意从事某种行为的一种允诺,该允诺不是单纯地表明愿意接受交易,而应表明愿意接受一定的约束条件, 相似文献
270.
论强制收购要约义务触发点之合理界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强制收购要约义务触发点,即强制收购要约义务的发生条件或适用范围。对其如何界定,是证券立法上的一大难题。本文阐述强制收购要约义务触发点合理界定之必要性及应注意的问题,比较各国(地区)的立法,就我国《证券法》第81条进行评析,并提出若干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