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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斌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5(1):45-49
刑事司法领域中的讯问笔录是言词证据①的重要内容,它建立在公诉人与犯罪嫌疑人话语交流的基础上,形成于检察官审查案件的记录中。公诉人在言词证据固定中往往不能真实、客观地反应接受讯问者的意图,从而使犯罪嫌疑人在讯问终了时已或多或少的承受了对他不利的法律评价。文章从法律语言学的视角出发,将讯问对话的内容和转化为言词证据之笔录进行比照,分析这一过程给检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两造②带来的不利局面,最后尝试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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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查中权力的可能边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行政机关执行公务、实现行政职能的基础性手段,行政调查普遍存在于行政过程中。如果将其界定为纯粹的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搜集证据、确认事实的手段,则行政调查至多是一种事实行为,甚至附庸于相关行政行为中,没有单独规制的必要。如果将其界定为一种行政行为的形态,则行政法制度应当对行政调查给予全面规范。其实,行政调查是否属于独立的行政行为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要考察行政调查过程中对公民权利的可能侵犯能否通过既有制度予以监督制约;如果不能,则将行政调查作为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通过法律规制达到既能够保障行政职能的实现,又能够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或言厘定出行政调查权力的边界,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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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讯问是法定的重要的侦查措施和取证手段。其价值体现在结果价值和过程价值两个方面。从现代诉讼理念来说,应该兼顾两者,但现实情形是无论在意识层面还是操作层面均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同时,侦查讯问制度的不完善,除了立法本身的缺失之外,也与对侦查讯问价值的认识偏颇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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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波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14(3):112-115
诉讼中当事人的身份有两种,作为辩论主体和作为证据方法。作为证据方法的当事人的陈述不是证据种类,而是证据资料。获得当事人陈述的证据调查方法即当事人询问之下,准用证人询问的方法,甚至可以对质。随着时代发展,当事人作为证据的身份会逐渐受到重视,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价值也会不断攀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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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检察机关的特殊地位,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具有正当性,这也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重要内容。但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实际效果并不乐观,其原因在于排除主体的定位模糊,非法证据的发现机制不畅,被告人滥用诉权,非法言词证据范围不明确,同步录音录像缺乏监督等。因此,检察机关应当从创新工作机制出发,逐步推动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制度的完善。具体而言,检察机关应当采取建立检察官排除非法证据的激励机制,扩展其发现非法证据的渠道,完善预案机制等措施,以提高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言词证据的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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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沉默权与警察讯问权的考察与反思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崔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6):48-58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是否应当引进沉默权 ,已成为诉讼法学界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 ,目前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 )引进说。认为引进沉默权条件已经具备 ,建议尽快通过立法程序确立沉默权制度。 (二 )否定说。认为在当前刑事犯罪猛增、治安形势严峻的情况下 ,不宜规定沉默权。 (三 )限制说。认为从原则上应当承认沉默权 ,但对某些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危害的严重犯罪案件 ,不适用沉默权。对沉默权制度的来龙去脉和利弊得失进行深入的考察 ,特别是对沉默权与警察讯问权的冲突与权衡作出认真的比较研究 ,对立法与司法实践都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57.
讯问中的问题逻辑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顺万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5(1):75-80
本文从问题逻辑的基本原理出发,分析了问题的几种结构形式、应答域预设的逻辑特征、问题真假的理解以及不同问题之间的逻辑联系。研究了讯问中问题的逻辑特征,借鉴讯问的几种方法,为科学讯问提供了逻辑参考。 相似文献
58.
刘立霞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3,3(1):12-16
交叉询问是对抗式庭审的重要特征,本文着重论述交叉询问规则的内涵并探求规则背后的理论根源,这些规则包括:交叉询问的阶段、顺序规则、相关性规则、合法性规则、禁止诱导性询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反对复合式及其他混乱性问题的规则、异议规则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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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剖析与完善--对人大代表质询权的再次关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质询权是民意代表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的一项权利,西方国家较早确立了质询制度,并使之在实践中发展.我国人大代表质询权最早规定在1954年宪法中,但时至今日,人大代表却并未充分行使过这一监督性权利.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完善质询权法律规定,以发挥质询的效能. 相似文献
60.
冯桂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
不动产财产权的转让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 ,其信用体系之保障向为各国法律所关注。普通法系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英美国家确保本国不动产财产权转让信用秩序的重要制度。普通法系的登记法有四种类型 :通知型、登记优先型、登记优先 -通知型和宽限期型。进行了登记的不动产契据对不特定第三人具有优先效力 ,按照推定通知规则 ,只有履行了查询义务的买受人才能成为善意买受人受到登记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