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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李健  罗靓燕 《法制与社会》2012,(21):212-213
农村征地镇保领域渎职犯罪具有犯罪形式团伙化、犯罪手段趋同化、犯罪现象蔓延化等特征.究其原因,审批工作存在疏漏导致权力运行过度集中、公务公开制度规定不具体导致民主监督缺位是主要的.预防职务犯罪可以从增强法律意识、弥补制度设计缺陷:建立科学权力运行机制,民主监督规定具体化、实行农村信息联动,构筑技术预防机制等三个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02.
姚红 《江淮法治》2010,(18):50-51
近年来,土地管理领域渎职犯罪案件逐年递增,且呈蔓延之势,成为渎职犯罪的重灾区。这类犯罪不仅严重影响了国家运用行政手段调控管理房地产开发和城镇建设,而且造成国家土地资源大量毁坏.土地资产严重流失,直接影响国家利垂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103.
王杨 《时代法学》2011,9(6):60-65
划定渎职罪损失的范围,应当将非物质性损失和间接损失纳入。渎职罪的间接损失系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债权无法实现,可期待利益损失都是间接损失。渎职犯罪损失的计算应当以立案侦查时为最后期限。单次渎职行为造成的损失未达到犯罪,只要未经处理的,其损失数额可以累计。  相似文献   
104.
2007年以来,新郑市的发展日新月异,尤其是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发展更加迅速。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惜重金拉拢腐蚀一些行业监管、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致使工程建设领域的渎职犯罪呈多发态势,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近年来,新郑检察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深入实地挖线索,严查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渎职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05.
改革开发以来,房地产领域得到蓬勃发展。一些开发商为了取得更大的利益,采取各种手段拉拢腐蚀房地产开发管理环节的执法人员,易发滥用职权犯罪。另外,由于房地产领域专业性较强,政策变动性较大,相关职能部门的一些国家工作人员自身对相关规定一知半解,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也容易触犯刑法,构成渎职犯罪。因此,把握房地产开发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发生的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06.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几乎都与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的渎职行为有关。其渎职监管方式主要表现为不作为或乱作为、"马后炮"式监管、"养鱼执法"式监管等。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既有现行监管体制的问题,亦有监督立法不足和法律监督不力的因素,但最主要原因还在于公共权力失去社会力量制衡。因此,有效遏止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必须正本清源,消除腐败;密织法网,严惩重罚违法犯罪分子;建立职责边界明晰和高效率的监管体制,防止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创建多样化的社会力量监督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相似文献   
107.
[核心提示]港口建设费系政府性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允许截留、挪用。1985年1月至2011年9月由对外开放口岸港口所在地的港务局具体负责征收,2011年10月起由海事局具体负责。依法查处衣某滥用职权截留港口建设费并使用的犯罪行为,关键工作有三项,一是搜齐征收港口建设费的相关规定,二是调取港口建设费账目查清截留款的数额和去向,三是确定具体责任人。该案的查处,在为国家挽回  相似文献   
108.
吴闻 《政府法制》2013,(4):39-39
为了从严惩处渎职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中规定:领导指使、授意、强令下属违法履职或不履职,以渎职罪追究法律责任;对“集体研究”实施的渎职犯罪,相关负责人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执行人员是否提出反对意见,将作为是否追究刑责以及量刑的依据;  相似文献   
109.
"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作为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之一,由于该立案标准是一种非物质损失,而这种非物质性损失没有具体的量化,实践中不易掌握和确认,无操作性。应从"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载体所表现出来的外在表象来界定立案标准,并以立法或"两高"解释加以确认,便于执行。  相似文献   
110.
渎职罪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典专章规定了渎职罪,但是我国刑法典对于渎职罪的规定有一些不甚明了的地方,加之近年来渎职犯罪案件出现了一些新动向,为了能更好地遏制渎职犯罪,理论界一直在对渎职犯罪进行研究。然而,渎职罪中却一直存在着这样一些共性问题,如:渎职罪的主体认定问题、渎职罪中的一罪数罪问题、渎职罪的法定刑问题及徇私舞弊中的"前案"认定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司法实务界相关活动的展开,为使司法实务界能顺利进行反渎工作,本文拟对这些共性问题进行探讨,期望通过讨论能使相关问题得以解决,进而对司法实务界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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