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265篇 |
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25篇 |
工人农民 | 34篇 |
世界政治 | 5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1篇 |
法律 | 425篇 |
中国共产党 | 458篇 |
中国政治 | 773篇 |
政治理论 | 148篇 |
综合类 | 34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7篇 |
2022年 | 5篇 |
2021年 | 8篇 |
2020年 | 21篇 |
2019年 | 9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11篇 |
2016年 | 41篇 |
2015年 | 40篇 |
2014年 | 226篇 |
2013年 | 183篇 |
2012年 | 213篇 |
2011年 | 215篇 |
2010年 | 207篇 |
2009年 | 205篇 |
2008年 | 185篇 |
2007年 | 144篇 |
2006年 | 164篇 |
2005年 | 90篇 |
2004年 | 82篇 |
2003年 | 66篇 |
2002年 | 50篇 |
2001年 | 35篇 |
2000年 | 51篇 |
1999年 | 4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3篇 |
1996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197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27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91.
科学而有效地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改革对于提高理论课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方式的改革要力争符合学生接受特点,实现对课程学习效果的科学评价。本文针对目前考试方式中的问题,提出"多元全程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方式,注重考试内容、形式、考评主体多样化,注重考试过程的全程性,力争科学全面地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效果,对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评价方法进行了积极地尝试。 相似文献
92.
93.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大学教授扬春时认为,官员读博假多真此这些官员不经过正规考试,即使考试也是走过场。而读博后。基本不上课、不读书、不做作业,有的官员甚至让秘书代劳。毕业论文也是或请^代劳或抄袭..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语言大学教授石定果觉得自己在北京大学获得汉语文字学博士的过程像“炼狱”,“我们那时候读博,辛苦得不得了,总觉得时间不够用, 相似文献
94.
考试权是五权宪法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一项政治权利,考试权脱胎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经孙中山先生改造,加入了人性基础、权利平等、权能区分和直接民权的理论,丰富了考试权的理论基础。考试权是实现公民政治抱负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激发社会活力的一种政治策略,我国台湾地区目前仍按照无权理论保留了考试院这一机关,同时,在中国大陆,考试院也以新的姿态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30):59-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5号),我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会[2009]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6.
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和考试的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教学和考试的改革非常必要。教学方面的改革,要从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的实际出发,要充分考虑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的特点;在考试方面,要把平时的学习和考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相似文献
97.
正过去的一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部署,精心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特别是2013年度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在各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各地司法厅(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亲力亲为,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密切协作,司法考试机构工作人员严守岗位、无私奉献,确保了考卷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人员安全,实现了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工作目标。可以说,去年司法考试工作 相似文献
98.
明嘉庆十六年(1537年),一场乡试在湖北武昌举行,主持考试的是时任湖广巡抚的顾磷。顾磷是一代才子,自幼聪慧,21岁就中了进士,史书上说他善于识人。在这次考试中,有一个人特别受他的关照,不过,他关照的方法是让他“落榜”。 相似文献
99.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8,(5):53-53
为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解决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部近日公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推进多校划片、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00.
考试作弊有损考试权威,破坏公平,丧失诚信,有必要入刑,这在《刑法修正案(九)》已经体现,国外也有相关立法规制。我国刑法有关考试作弊包括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刑法规制虽然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止"破窗效应",提高国家考试权威性和公信力,但司法上存在适用范围、罪数形态以及违法阻却性事由等问题,对此有必要出台相应司法解释,完善教育法,制定考试法,不仅从法律层面,还要从制度、社会、个人多个层面入手根治考试作弊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