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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1月,本市居民杨某与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签订《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约定:杨某购买置业公司开发的本市某住宅小区的商品房屋一套,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40余万元,并于1997年3月交付;置业公司交付的物业必须经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建筑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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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居民住房条件日益改善,房屋交易日渐增多,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买卖二手房是购房者通常选择的方式,而作为房地产经纪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往往是格式化的买卖合同,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需要双方在把握公平、互利、诚信原则的基础之上,达成内容明晰的一致协议.否则不仅交易未成,亦会带来信用缺失的不良后果。前不久,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结一起购房者起诉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双方签订的系格式合同,法院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判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判令房地产经纪公司返还购房者所交纳的定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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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深圳房价已经下跌超过百分之三十,这意味着很多购房者的三成首付已化为乌有,如果房价继续下跌,购房者卖掉房子可能都不足以抵偿银行贷款,房子将沦为地地道道的负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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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建议:"房价将剧烈震荡,向下调整,刚需客不妨现在锁定具体楼盘五六个,坐等降价。"很多人都说,现在是刚需购房者的好时机。真的吗?什么是刚需?目前对楼市里的刚需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概念,一般来说首次置业购房、婚房、学区房都被划在刚需范畴内,同时改善性需求中也有一部分被看作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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