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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联合颁布的第31号令)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价[2003]35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餐饮业实际,对火(汤)锅,中餐,面食和西餐茶楼餐饮单位排放污水中主要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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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19)
为了保护和改善三峡库区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防止含磷洗涤剂对水体的污染,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03年1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含磷沈涤剂,改售无磷洗涤剂;本市企业和经营性单位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改用无磷洗涤剂。二、本通告所称无磷洗涤剂,是指织物洗涤剂(包括洗衣粉、皂粉、洗衣膏、液体洗涤剂等)、餐具洗涤剂、上业用净洗剂等洗涤产品,符合或优于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HJBZ8—1999)中关于洗涤剂的要求,即其总磷酸盐含量小了二或等于1.1%的洗涤剂。含磷洗涤剂,是指总磷酸盐含量大于1.1%的洗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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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1,(22)
近年来,非法刻制印章以及利用假印章制作假证件、假文凭、假合同、假票据等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加强和规范印章管理,有效遏制和打击制贩假印章、假证件、假文凭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现就规范我市印章管理通告如下:一、印章的刻制、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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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20)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09]96号为加大我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推进宜居重庆和健康重庆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08—2012年)的通知》(渝府[2007]22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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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9-11
甬政告[2011]11号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增设本市禁止销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