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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7,(3)
对非法拘禁导致被害人自杀死亡的案件,能否认定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存在全面肯定说、全面否定说、重要原因说、客观归责说等多种观点,导致对同类案件要么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要么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存在将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和实质数罪混为一谈等问题。一方面,应当肯定非法拘禁行为与被害人自杀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另一方面,肯定因果关系并不表明对行为人必须以"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论处。因为在非法拘禁这类封闭的作案环境中,行为人对被害人的生命安全负有保护义务,有义务防止被害人自杀或他杀事件的发生,未履行这种保护义务的,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视罪过不同分别成立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与非法拘禁罪(基本犯)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2.
胡宇鹏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115-117
作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国际人道法旨在保护未参与或不再参与敌对行动的人员,并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的使用,因此。国际人道法也被称为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在国际人道法的传统理论观点中,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平民面对非法拘禁时不受人道法的保护。回顾1995年前南国际法庭上诉庭在塔迪奇一案中的判决所建立的标准,无论是国际武装冲突还是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保,面对非法拘禁时,平民均应受到人道法保护。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浦东区院受理的非法拘禁案件一直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严重危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社会的正常稳定秩序。根据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因索取债务而发生的非法拘禁案件已成为此类案件的绝对多数。本文通过分析近年来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的数据,分析其特点及案发原因,并就降低犯罪提出防范对策,最后就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北乡岗胡村村干部为了搞创收,不但多次非法拘禁村民,要求他们的家人拿钱赎人,还得缴纳每天100元的看管费。村干部在从本村村民身上榨油水的同时,连他们在其他村的亲戚也不放过:城北乡陈圩村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退伍军人陈学芳老人,被岗胡村干部非法拘禁长达100多个小时后,才被其女儿拿钱赎回……本刊对上述情况公开曝光后,引起安徽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和淮南市委领导的重视。被岗胡村干部非法拘禁了5天5夜的老党员陈学芳,也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依法追究岗胡村党支部书记胡多玉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群众进行勒索的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5.
2011年9月14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防暴队警察雷庭涉嫌非法拘禁案在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开庭。新英湾派出所原所长陈焕鹏出庭作证,当审判长问他是否有被刑讯逼供的证据时,他高高举起一张纸,大声喊道:“有!” 相似文献
16.
酒醉回家。发现“不速之客”,争执不下,一人坠楼身亡。故意伤害罪(轻伤)不构成,改变罪名,控方再次起诉。辩护方案也随之改变。同一案件,两次指控,被告人承受了双重的伤害。“任何人不因同一事件受两次磨难。”这一记载于罗马法中的古老诉讼原则,能否将它对人性的关怀照进我们的法律之中? 相似文献
17.
案情介绍 被告人:金某、朱某、王某、解某,均为山东省潍坊市某地农民。 被害人:丰某,潍坊市某出租公司出租车司机。 金某预谋抢劫出租车,又担心自己势单力薄,难以达到目的。某日中午,他找到朋友珠某、王某、解某,并在饭店宴请三人。席间,金某谎称有人欠其父债务,多年未还,要求朱某等三人帮助其索要债务,并提出,下午他将债务人叫到自己家中,朱某等三人将其捆绑起来后即可离开,然后由他一人索要欠款。三人询问金某会不会杀死债务人,金某给予否定回答,于是三人当场表示同意,并接受了金某给付的好处费 2000元。饭后,朱某… 相似文献
18.
19.
<正>报载,北京市近两年因高利借贷而引发的非法拘禁、诈骗、敲诈勒索等案件高发,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检方呼吁,对于职业放高利贷者纳入刑法。近年来,中国一些城乡出现了以个人创办投资发展公司、担保公司为幌子,实质在搞职业放高利贷的经营活动。这一类公司和投资人向他人放出的借款往往属于"高利贷"性质,在民间被群众称之为"放水钱"。如果有人借贷而没有按期偿还,债主会通过敲诈勒索、拘禁等非法涉恶手段,向被借款人"逼债",这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因此,打击职业放高利贷、涉恶放高利贷 相似文献
20.
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对索取超出债务数额的非法拘禁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发生争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19号“关于对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亦明确规定,对索取法律不予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