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953 毫秒
41.
朱云飞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4(5):19-21
完政具有它的道德之维,建立在一定的道德基础之上,对人性的不完善性假定是宪政的伦理预设.同时,宪政本身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内涵,即宪政有"宪德",主要包括关于宪法与公民、政府与人权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原则.这些原则属于判断宪政自身合法性的依据,在西方历史上与基督教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基督教给西方宪政提供了许多基础性的思想资源. 相似文献
42.
中国"德治"、"德化"思想源远流长。三代的"明德"、"新民"开德治之先河,孔子的"有耻且格"启德化之统绪,由此揭示了价值内化在德治中的核心地位。然而由于专制主义的制约,古人的政治理念并未实现。今天,社会道德状况不容乐观,精神文明建设应借鉴孔子"有耻且格"的思路,重视价值内化的作用;但只有建设政治文明、改造社会存在,才是改变社会意识、实现价值内化的根本出路。 相似文献
43.
村民自治是中国本土政治法律实践的重要成果,但该领域大量的权利救济却很难进入国家正式的司法程序之中。“有权利无救济”的根源在于部门公法学知识生产的分散性,这导致对村民自治权的法律性质的判断以及村民自治内外权利救济缺乏有效的理论和制度供给。“统一公法学”提供了一种整体化的知识生产模式,针对村民自治领域的权利救济需求发展出“社会公权力”理论和“统一公法诉讼”理论。这种整体化的知识生产明显优越于原来的分散化的知识生产,对于最大化提供公法领域权利救济机制,并表达中国自身公法文明具有积极的理论和制度意义。 相似文献
44.
作为一项重要的减免责事由,风险自负原则更适应体育活动的特点,适合解决体育运动伤害归责问题。当前,我国学校体育伤害面临着过失认定不明、责任划分不清、公平原则过度适用等问题,以风险自负解决学校体育纠纷,具有特别意义。在学校体育伤害中正确适用风险自负原则,需分清固有风险的范围,明确各方责任,采用以客观标准为准则、辅之主观标准的过失认定方法,并将公平责任类型化,进而平衡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的权益。 相似文献
45.
沈卫星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5,(1)
价值的根本问题是“人应当过上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追问的是中国人究竟要过上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如何过上这种生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就是中国人的理想生活,为了实现这个共同理想,马克思主义提供指导思想,民族精神提供精神动力,荣辱观提供人格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乃是对三大时代境遇的回应,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6.
罗旭南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4):60-65
上承晚清下启民国南京政府时期的民初法律近代化,是中国法律近代化道路上的一个关键时期。在“政体虽更,民彝无改,恪守礼法”的立法指导下,民初婚姻法律近代化颇具传统特色。学界对其评价褒贬不一,我们应对这一时期婚姻法律近代化的诸多问题给予重新审视。 相似文献
47.
48.
私人自治与法律行为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私人自治在民法中居立龙头之地位,而法律行为乃实践私人自治的工具。由于我国对法律行为的这一思想基础与价值内核认识得并不深切,因此,在理论、立法与司法诸层面上都肇致了明显的弊端。私人自治虽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私法亦应诉诸自治外的其他法律价值以使自己能顺应社会发展与时代变迁,但私人自治构成私法的公理性原则却属无可动摇的既定事实,执掌权柄者时刻都应毋忘“自由主义的剃刀”。在我国,就法律行为制度的应然状态而论,目前最主要问题并非其“私人自治”的烙印过深,而是“私人自治”的色彩还太过薄弱。立法者应在真正理解私人自治精神的基础上,本着捍卫私人自治的信念来从事民法典中法律行为制度的具体构建与设计。 相似文献
49.
常纪文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4):43-46
按照传统的法学观点 ,制定和实施环境法的目的是为了利用环境的外在价值 ,确认和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 ,因此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只能是人与人之间关于环境的社会关系。但是 ,环境的内在和外在价值是统一的 ,两者存在共损共荣的关系。承认和保护环境的内在价值对于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维护其他物种在自然法则面前的平衡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人类作为地球上唯一具有理性思维的人应该用法律来确认和保护这种价值。用法律来确认和保护这种价值的最好方法是承认环境法可以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 相似文献
50.
朱庆跃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1(1):7-9,98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多次提及公平正义的概念。今天,通过对公平正义内在意蕴的多角度、深层次的理解,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