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34篇 |
免费 | 8篇 |
专业分类
世界政治 | 5篇 |
法律 | 419篇 |
中国共产党 | 3篇 |
中国政治 | 44篇 |
政治理论 | 11篇 |
综合类 | 60篇 |
出版年
2023年 | 5篇 |
2022年 | 2篇 |
2021年 | 6篇 |
2020年 | 14篇 |
2017年 | 5篇 |
2016年 | 9篇 |
2015年 | 15篇 |
2014年 | 44篇 |
2013年 | 62篇 |
2012年 | 44篇 |
2011年 | 33篇 |
2010年 | 29篇 |
2009年 | 38篇 |
2008年 | 34篇 |
2007年 | 32篇 |
2006年 | 39篇 |
2005年 | 33篇 |
2004年 | 20篇 |
2003年 | 26篇 |
2002年 | 29篇 |
2001年 | 11篇 |
2000年 | 6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1982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4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890 毫秒
7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做到公正科学,鉴定意见欲取得较强的社会公信力,构建什么样的鉴定人制度是关键。完备的鉴定人制度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严格的鉴定人准入条件;鉴定人的资质确保其能够准确完成鉴定任务;完整的鉴定人权责规定。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鉴定人规定方面存在缺陷,使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完整性备受争议,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制度可以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改进鉴定人专业构成,提高鉴定人准入门槛,包括设立鉴定人考试制度和鉴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鉴定人的管理规定,真正使鉴定人能担负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使命。 相似文献
72.
当前我国医疗纠纷处理存在二元化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模式,这造成了医疗纠纷民事处理的混乱,因而成了法律界难以解决而又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两种鉴定模式的利弊并不具有互补性,因而不可能将两种鉴定模式做简单融合。对司法鉴定人管理实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构建包含职业鉴定人、兼职鉴定人、临时聘任鉴定人的司法鉴定人制度模式,对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人实行兼职化管理,由医学会对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施直接管理同时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管理模式,是解决当前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二元化的唯一办法。 相似文献
73.
正一、精神病鉴定中的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质证的法理分析精神病患者(insanity)由于在实施社会危害行为时因精神疾病或精神缺陷,而导致其不具有与正常人那样对事物性质的辨认能力或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从而影响到对其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在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精神病归之为责任阻却事由,而英美法系国家则将精神病归为免责事由部分的合法辩护。[1]世界上首例因精神病而免责的案例源于英国年麦纳顿谋杀案基 相似文献
74.
鉴定人角色定位是鉴定人制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它决定着鉴定人的制度设计及鉴定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从比较法角度看,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属于证人,具有党派性的特征。大陆法系国家在鉴定人角色定位问题上有不同的观点。通过梳理发现,这些观点可总结为证据方法说、证据调查说和折衷说三种。在我国,经过民事诉讼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继出台,鉴定人定位问题的脉络越来越清晰。2019年12月,新《民事证据规定》颁布,鉴定人定位的明晰成为理解、适用新《民事证据规定》鉴定人制度的前提。术语上的届分、内容上的区别是制度完善的基础,"双重属性"下其他专家制度的配套适用也是问题解决的路径。 相似文献
75.
76.
冯鹏举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3):36-40
鉴定人(控方鉴定人)出庭作证,要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4条关于鉴定意见审查内容的规定作为作证回答内容的规范,把法律、司法解释、鉴定规则等作为回答的依据,从而保证作证的质量和效果,这也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 相似文献
77.
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的民事审判实行"职权进行主义(Verhandlungsmaxime)".在其诉讼程序中,以自己专业知识辅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案外人被称为"鉴定人",其口头或书面陈述被称为"鉴定意见".就鉴定人的诉讼地位识别而言,大陆法系的通说为"折衷论",即侧重于将鉴定人视为一种"法官的专业辅助人",仅在有限的程度上才会兼顾其另一属性—"证据方法".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的具体制度一贯强调"鉴定人不偏不倚的中立性",极力排斥其"党派性".在鉴定人制度方面,大陆法系主要存在两大缺陷:一是在案件事实判断方面,法官过于依赖其指定的鉴定人,存在后者非法篡夺前者事实认定权的问题和现象;二是由于交叉询问制度(the cross-examination)的缺乏,再加上私人鉴定人过于弱小的诉讼地位,使大陆法系的法律系统无法有效地控制和评估鉴定人的意见.这两大缺陷都与识别鉴定人地位的"折衷论"有关. 相似文献
78.
陈邦达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6,(6)
为强化鉴定意见质证,刑诉法规定了鉴定人出庭的情形,加大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明确拒不出庭的后果,并通过专家辅助人出庭以加强鉴定意见质证。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规定实施的效果值得研究。鉴定人出庭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有必要出庭”情形的模糊表述造成实践做法不一。鉴定人出庭时控辩质证水平有所提高,但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无法对话影响质证效果。鉴定人出庭的成本较大,出庭费用无保障,影响其积极性。应克服专家证人制度移植的张力,重视鉴定人出庭的实质效果,完善鉴定人出庭保障机制以保护当事人的对质权,以庭审中心变革为契机推动鉴定制度完善,降低鉴定人出庭负担,提高其出庭积极性。 相似文献
79.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鉴定人应定位成类似于专家证人的法官辅助人。其资质的认定应以鉴定权主义为原则,鉴定人主义为例外。当事人和法院均对鉴定人有选任权,但法院对当事人所选定的不合资质的鉴定人有否决权。其权利义务除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外,宜吸纳英美法系某些关于专家证人的义务规定。其鉴定意见须经法庭质证,由法官对鉴定意见的可采性做出判断。其责任追究应采用过错原则,错鉴责任的过错须是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 相似文献
80.
随着司法鉴定改革的深入,司法鉴定人助理制度在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但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通过揭示当前司法鉴定人助理制度的不足,结合我国司法鉴定发展的实际情况,探讨完善司法鉴定人助理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