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1.
角色认同视角下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化研究——以河南省鹤壁市大学生村官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付建军 《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0,24(3):75-79
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化是大学生村官顺利开展农村工作的社会基础,是大学生村官工程有效实施的推动力量,大学生村官的角色认同是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化的关键环节。充分把握大学生村官角色认同的现状,厘清大学生村官角色认同的影响因素,对于大学生村官工程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影响大学生村官角色认同的因素包括自身因素、村民因素、村干部因素、体制因素、法理因素和保障因素等6点,政府应该从夯实理论与实用技术的学习与实践等6个方面优化大学生村官角色认同,为大学生村官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2.
付建军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1,(5):54-58
作为政治参与的新发展,农民工政治参与彰显了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发展。目前农民工政治参与现状不容乐观,主要呈现出流动和边缘化的特点,主要受到外部因素如制度、经济组织、内部因素如个人素质和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应该从环境、制度和个人能力等方面着手,推动农民工政治参与发展。 相似文献
13.
以大学生村官角色认同问题为切入点,对开展大学生村官工程具有代表性的河南省鹤壁市农村的村民、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归纳出河南省鹤壁市大学生村官角色认同问题的现状,初步得出影响大学生村官角色认同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优化大学生村官角色认同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4.
付建军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10,(4):44-46
大学生村官既代表了大学生知识群体,又扮演了农村村务工作者的角色。精英下乡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农村社会现代化路径选择的回归,亦可以从现代国家建构的角度对之进行分析和阐释。大学生村官工程是精英下乡的理论实践与落实,其历史的功效仍有待于时间的证明与实践的检验。 相似文献
15.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基层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巩固党的农村基层领导是党在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形势下,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以及农村社会的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的领导呈现出权力制约、合作协商、社会服务、民意表达等新趋势和新特点,同时也面临党员管理松散、社会问题缺乏、监督机制缺位等问题。河南省在发展过程中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创新,这些做法为巩固新时期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相似文献
16.
付建军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3,(1):77-90,128
在农民工政治参与研究中,大部分文献关注农民工的制度环境和工作环境,很少有文献关注作为参与主体的农民工自身的现状。这种强调外部世界的研究路径忽视了对作为政治参与主体的农民工自身的考察,从而导致我们无法从农民工自身角度解释农民工政治参与行为的内在逻辑。因而,有必要从实证角度考察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内部世界——政治效能感。调查数据显示,务工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均缺乏政治效能感。这些研究发现在某种程度上回应了农民工政治参与既有的三种解释模式,即“素质论”、“城乡二元模式”和“理性选择论”。访谈记录显示,影响务工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政治效能感的关键因素是基层政治生态。农民工普遍认为基层政治生态带有“血缘”和“关系”的成分。在农民工眼中,村民自治已经发生“内卷”,由“村民自治”变为“村干部自治”、“村委会自治”。农民工的参与期望较高,表明他们期待一种文本意义上的“村民自治”。文章基于历史的分析和现实的考量提出了长期和短期两套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7.
18.
付建军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20(4):65-70
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出现与发展,彰显了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发展。目前农民工政治参与存在现状不容乐观,主要呈现出流动和边缘化的特点。农民工政治参与方式主要有制度性和实证性的两种分类。目前农民工政治参与主要受到外部因素如制度、经济组织和内部因素如个人素质和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应从环境、制度和个人能力等方面推动农民工政治参与发展。 相似文献
19.
精英下乡:现代国家整合农村社会的路径回归——以大学生村官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现代国家整合农村社会的理想路径出发,本文以大学生村官为具体案例,通过对河南省鹤壁市农村100名大学生村官、100名村民和20名村干部的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提出精英下乡概念,在重新检视现代国家整合农村社会路径选择的基础上,认为精英下乡是对现代国家整合农村社会的理想路径的现实实践,是对现代国家整合农村社会既有路径的转变。它存在发生的历史条件和发展的历史逻辑,同时也是当前中国农村社会现代化路径选择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20.
判断"非诚勿扰"节目究竟有没有侵犯在先注册商标权利,应首先明确中国商标侵权判断的标准,再照侵权标准,进一步明确本案侵权是否最终成立.本案中,江苏电视台的"非诚勿扰"与金阿欢的在先商标未构成相同服务上的相同商标,并且,二者服务也未形成类似,在没有明显反证情形下,可以直接江苏电视台侵权不成立.本文在此基础上试想了消费者混淆情形,得出的结论是,消费者混淆也不会存在,因而更进一步证明了江苏电视台侵权不成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