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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智能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带来了诸多变革,虚拟社会、人机互动、算法规则使得现行法律制度面临一系列风险和挑战:法律价值上,传统法律正义观难以衡量一些抉择;法律关系上,既有的法律规范无法涵盖和调整一些新权益;法律适用上,司法制度遭遇障碍,等等.出现这些挑战的症结在于现行法律的过度滞后,除了法律天然的滞后性,保守的立法原则和繁复的立法程序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因此,有必要确立立法的适度超前原则,探索网络技术标准法律化,促进网络立法智能化,制定网络"基本法",建立适合智能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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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创新。通过不断探索,网格功能不断丰富、不断扩容,演变出了“网格+”“一张网格织到底”等升级手段。客观而言,网格治理在维护社会治安、各类隐患排查以及服务全时程等基层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展现了超出常规的“灵”效。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信息科技的蓬勃发展既为网格治理提供了智能引擎,也赋予了网格“智治”提升效能的新要求。面对治理任务与日俱增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只有更好地“智治”才能充分发挥网格治理的“灵”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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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掀起浪潮。继今年首次被写进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之后,又专门针对“人工智能”发布了国字号文件,使得人工智能在中国拥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潜力。7月8日,国务院下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全文内容大致可分为三部分。一部分解释国家为什么要做人工智能的规划;一部分是人工智能具体落地应用的相关领域;一部分是详述我们该如何发展人工智能。整个文件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办法,事无巨细都作了规划。顶层设计方面,强调“把人工智能发展放在国家战略层面系统布局、主动谋划”;具体实施办法方面,甚至细化到如何开展全民科普、舆论引导等层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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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当前警务实战需要,针对移动视频发展中出现的不足与局限,提出了基于移动视频的要素信息智能调度显示技术,将车辆附属信息(车速、车牌等)、安保任务名称、时间信息、当前车辆位置、距离目的地距离等要素信息在移动视频画面中予以综合显示,以便后方指挥部进行同步监看调度,以解决传统移动视频应用单一的难题,提升警务通信指挥调度的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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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商法组织理论面临多元发展需求与信息技术的挑战.在通证经济中,区块链网络参与者借助分布式记账技术,形成了根植于智能合约、以共识算法为治理机制的算法化主体.算法化主体不具备法人的科层治理结构,也不符合商业信托的法律构造,若将其界定为合伙或合伙企业,将使通证持有成员陷入互负连带责任的困境,不利于加密财产的交易.因此,研究算法化主体的技术构造,引入制度经济学以治理为核心对组织与契约关系进行讨论成为选择.共识算法去除了传统组织的科层机制,智能合约克服了不完全契约的局限,分布式记账与加密技术等区块链融合技术生态支撑了算法化主体客观性的交易特征,使得算法化主体具有动态性的组织特征.可将算法化主体认定为民法典上的非法人组织,适用民法典第104条与未来特别规定解决其责任归属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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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网络强国战略全面实施,我国的互联网司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从推动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跨域立案全面推广、移动微法院一网通办,再到设立互联网法院、探索区块链存证和智能合约履行,人民法院顺应时代发展,锐意探索创新,推动互联网司法在技术应用、程序规则、实体裁判等领域全方位转型升级。中国互联网司法从“跟跑”走向“领跑”,实现了“弯道超车”。 相似文献
39.
40.
杨凯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0,33(5):28-4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审判辅助智能化办案体系机制建构,必须确立与审判工作具有关联性的大数据分析理论系统,将此系统与审判工作中的决策、监督、管理、流程、程序等基础理论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技术应用同时还需要与审判人员和技术研发人员的教育培训相结合,人工智能辅助办案规则体系和培训教育模式。全面考察研究我国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实践基础,结合审判工作特殊规律及其培训教学实践,人工智能辅助审判办案机制建构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审判中推广应用需要拓展全新视野,力求从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的应用层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辅助办案机制的深度融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