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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郭建成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18(1):37-41
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应该依据公安机关的工作特点、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将执法类岗位和非执法类岗位进行职系区分。在非执法类岗位实行“社会化选人、契约化用人”,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文职雇员队伍,原在非执法类岗位上的警察则转岗到执法类岗位,进而形成现有警察与文职雇员等非警察人员的身份区分,建立一种全新、灵活的用人机制,从而将警力开发的基点放在降低警务成本,增加执法效益,不断探索科学、合理、规范的警力配置上,最终建立起与现代警务制度相匹配的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32.
郭建成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2,(2):54-60
建设高人准的民警岗位培训中心和基地,为我院在新世纪的二次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样也带来了一系列严峻的挑战,为迎接挑战,我们必须改革现行的办学模式,摸索出一条培训中心-实战部门一体化的新路。在民警岗位培训中,突出针对性,突用性和专门性,同时,以专业课教师专家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和完善教师下派挂职锻炼制度,建立教师-一线警务专家双向交流制度,全面提高专业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