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一个国家民法的兴衰,与该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我国的《民法通则》,就是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显然,民法与商品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 相似文献
42.
秉承了大陆法系传统,从“无法无天”时代一路走来的中国,曾几何时,由对法的渴求、向往,演化为法的形式崇拜:似乎法即法条、立法,“形式正义”、“法律真实”至上而置实质正义、客观真实于不顾,将公法与私法、民事与行政、“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截然对立,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在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中表现尤甚。诸如在法庭设置中令民事和行政严格分野、非“民”即“行(政)”,导致土地、国企、商标、产业政策推行、政府涉足经济的管理等亦公亦私的纷争无从适当司法;一个政府采购合同分拆为两个诉讼,无奈一方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胜诉、却在民事诉讼中败诉,两个判决冲突,无法执行,在同一个案子中都做不到“法制统一”;又有法院在侵权纠纷案中判决一方当事人胜诉,却声称产品不合标准的事属政府主管,法院不能责令他方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只好让其继续贻害他人和社会;在公司法、物权法等的修订或起草中,总有人无视社会现实,希望推开或绕过国有财产管理经营问题,将其弄成纯粹的民法或商法,等等。这些,已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难以愈合的伤害。这一切,皆可归结为缺乏适当的理念之故。缺乏公平、衡平、正义、诚信的理念,就没有法和法治,徒有其表的立法、法条、法袍何益之有。缺乏公私交融,官民 相似文献
43.
44.
在民法学上,“债”的概念被用来概括以特定给付为内容的双方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然而,在关于债的客体究竟是行为还是既包括行为又包括物,债的客体、标的、标的物这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要不要在民法学中使用债的概念的问题上,我国民法学界还存在不同的意见。这种情况对于我国民法科研和民法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都有不利影响。有鉴于此,笔者拟结合民法教学过程中的体会,就以上问题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就正于民法学界的同志。 相似文献
45.
论商法 总被引:28,自引:1,他引:27
本文按照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对诸多涵义和意义迥异的“商”法概念做了澄清,认为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商”与工以至农、金融。教科文卫间的行业壁垒消失,法对于泛商化社会条件的反应就是民商合一,同时由国家保障公共产品供应、维护经济协调运行和发展的需要所决定,“商”还冲出民或私的领域,成为经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文章指出,由于英美法向来不拘公私、民商之分,有包容行政、“民、行(政)”不分的真正的“大民事”,所以其“经济法”实在很发达,没有“经济法”而不需要经济法,Business law也不是什么商法。大陆法系的商法则已在公、私冲突和交融之中寿终正寝,需要由“经济法”来协调和融合公与私,以免公、私理念和制度在对立冲突中两败俱伤。因此,商法并非实际的法部门和法现象,但不妨在一般私法或不严格的意义上使用“民商法”或“商法”的提法。 相似文献
46.
47.
48.
49.
国有制革新的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史际春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5,(1):9-15
本文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入手 ,对国有制革新问题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契合的关键 ,是要在公有制内部塑造法律上的不同利益主体或产权主体 ,对国有制来说 ,这需要打破国家所有制或所有权内部“铁板一块”的认识和做法 ,建立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的国家所有制。 相似文献
50.
反公用事业垄断若干问题研究——以电信业和电力业的改革为例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反公用事业垄断与公用事业引进竞争机制、民营化及其政府规制改革等问题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反公用事业垄断的成功需要这些体制改革的支持。公用事业企业的滥用优势地位、横向卡特尔和反竞争性结合等垄断行为都需要凭借反垄断法政策性、灵活性的特点和反垄断法执法机关的公正、自由裁量及其与公用事业监管机构的良性配合,才能得到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