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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贺丹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5):144-148
在破产程序中,对于有争议债权的确认方式直接影响到破产程序的效率和确定性。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法》对于有争议债权的确认方式采用的是普通诉讼方式,但在诉讼的管辖、诉讼效率等方面规定不尽充分,且缺乏对有争议债权未决阶段债权临时确认规则的设计。建议在《企业破产法》完善过程中,增设有争议债权临时确认规则、协调《企业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之间对于有争议债权诉讼管辖的规定,设计加速有争议债权诉讼的程序。 相似文献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14):48-48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根据《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问题,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第四十二条作如下补充规定,作为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相似文献
43.
北京首例破产重整案演绎“凤凰涅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10月22日,随着一碗近3米长的方便面冒着热气出炉,曾经一度在大众视野中消失的五谷道场方便面高调宣布回归市场。在此之前,五谷道场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企 相似文献
44.
[本刊讯]为了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下司法所面临的新挑战,总结适用破产重组制度的经验,2009年5月4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开了"金融危机司法应对下的破产重整制度适用研究"专题研讨会,来自最高人民法 相似文献
45.
根据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1条的规定,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对破产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债权人会议行使。因此,如何组织好债权人会议,以保证和方便广大债权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就成为了破产管理人的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46.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6):9-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4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48.
破产欺诈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形成巨大威胁。我国破产法和刑法对破产欺诈行为的规制已作出较强操作性的规定,但比照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实国情看,仍然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对实施了欺诈破产行为的债务人应解除其破产免责的权利,对其不予以解除债务;对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其债权请求权应后于被损失方进行清偿,即求偿权后置;对债务人的财产被非法转移至第三人手中的情况查证属实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从第三方手中恢复财产。 相似文献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7):15-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顺利施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正确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0.
破产法重整制度能够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使资不抵债的企业免于破产宣告,避免公司解体可能造成的社会动荡,因此受到了各国的普遍重视成为各国破产法改革运动的一大热点。但是破产法重整制度的设计仍然不能偏离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走向保护债务人和挽救企业的极端。本文由破产法重整制度的理论背景引申,讨论了在破产法重整制度下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保护的冲突,以及该冲突在我国现行破产法下的体现和危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