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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其中一个亮点是: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这一优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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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士光 《新疆人大(汉文)》2006,(12)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等人针对房地产商利润空间太大、购房者知情权被侵犯、房价畸高等问题,给省建设厅提出“公开房屋成本”的建议。不料,该省建设厅以公开房屋成本“容易造成对(房地产)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为由,拒绝了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此事经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受到新闻记者和众多读者的猛烈抨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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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选举是民主选举的基本原则之一 ,更是我们党始终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 ,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然而 ,在有的地方选举中 ,确实存在把“差额”当作“差别”的问题。为此 ,我们要大喊一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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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人大代表的法律素质很重要,主要是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代表职务的内在要求。各级人大代表是所在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民主的、法定的程序选举产生,派往国家权力机关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光荣使者,这样的使者,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是难以行使好国家权力的;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担负着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四项重任,没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这些重任是难以胜任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议事原则是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这个“集体”是由一个个“细胞”组成的,每个“细胞”都有良好的法律素质,整体履职水平才会得到有效提高,法律素质好的人大代表组成高素质的国家权力机关,高素质的国家权力机关才能正确行使国家权力,从而不负人民的重托,努力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