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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环境中的法律风险——以数据安全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云计算技术在为人们提供经济、便捷服务体验的同时,也埋下了诸多法律隐患。如今这项新技术的经济优势已经超越了人们对安全等问题的关注,云服务遍布于日常生活中。只有对其所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保持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让技术更好地造福于人们的生活,减弱风险导致的负面影响。数据安全是该领域最为急迫的核心议题之一,危及用户的隐私权、商业秘密、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在了解云计算技术特征的基础上,进而分析云安全制度现状,特别是云计算技术与现有法律规范的冲突,将会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云安全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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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各医疗机构医疗过程中生成的电子病历也作为新生事物纷纷涌现出来,它是现代医疗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随着而来的电子病历各种数据的安全性问题也变得尤为重要,同时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就如何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分别从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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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数字检察建设,是推进智慧司法、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数字检察的核心在于发挥数据作用,但也必须注意数据安全,不断加强监管和保障措施,从而最大限度提升数字检察监督质效。一、设立数据安全监管部门,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数据安全监管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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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承担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和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双重职责,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发展理念。应以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聚焦Web3.0时代数据犯罪的新特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司法保护体系,依法履行数据安全司法保护职能,准确把握数据合理利用与数据犯罪的界限,加大对危害数据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从而筑牢数据安全底线,为数据法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动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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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法(草案)》的发布是数据安全作为独立法益的立法宣示,基于数据安全对个体利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价值,刑法有必要将其纳入保护范围。现行刑法对数据安全的保护是通过制裁信息犯罪间接实现的,由于刑法视阈下的信息和数据存在着本质性差异,未来刑法必然要建立新的数据犯罪罪名体系,实现数据安全领域刑法保护的大规模扩张。为了避免刑法扩张演化成违背谦抑性的公权力滥用,必须进行"合边界性审视",确保其不会突破刑法自身的边界。由于数据安全法益自身无法通过"法益原则"实现刑法边界划定功能,有必要引入"广义危害性原则",在数据安全领域的刑法保护扩张之前,划定扩张的合理边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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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联盟是互联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在快速蓬勃发展的同时蕴含了大量的刑事风险.对于广告联盟的商业模式、技术合法性、主体责任的研究不仅仅是网络生态治理的题中之义,也是开展刑法规制的必备前提,打击广告联盟商业模式中的不法行为,可以有效倒逼广告联盟参与方依法合规经营,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促进产业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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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了保护公安网络数据安全的四种常用技术,即防火墙技术、入侵检测技术、数据加密技术和智能卡技术。通过对四者的安全性能分析及运作程序介绍,以期达到进一步加强公安信息网络数据安全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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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广泛应用,传统的数据安全技术受到了诸多挑战。立足于数据安全现状,系统阐述了警务数字化发展中公安数据安全面临的挑战,结合国内外数据安全事件分析,提出了针对公安数据全生命周期、全视角安全防护的解决方案,以及针对身份信息数据安全的CTID平台数据安全应用实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