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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4):66-80
非法经营罪,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刑法学理论界和刑事司法实践关注的个罪。判断非法经营罪是否符合明确性原则的要求,不仅要从奉罪刑法定原则为圭皋的中国刑事立法本体出发,还应把作为法定犯的非法经营罪特质、相关司法解释、其他国家规定、审判实践等因素纳入考察范围。通过司法数据统计和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学界对非法经营罪的批评有失偏颇,至少在司法适用过程中,排除具体审判实践的差异,非法经营罪规范本身并不存在违反明确性原则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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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刑事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背后折射出有权机关抑制辩方权利的倾向。根据法律规范意旨,只要被追诉人没有辩护人,国家就应“强制指派”值班律师介入案件。将“约见”解读为国家指派值班律师需以被追诉人申请为前提,这混淆了律师会见与介入案件的关系,且将国家责任转嫁给个人,弱化了对被追诉人获得最低限度法律援助权利的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将值班律师阅卷权能限定为“查阅”,但基于法律援助法第37条的文义、控辩平等之程序公正底线要求等因素,值班律师阅卷权能还应包括“摘抄”“复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值班律师有量刑异议时,只要其认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就应在具结书上签字。这是对值班律师功能“见证化”的公开宣示,与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意旨以及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量刑协商的改革要求相矛盾。值班律师应被赋予拒绝签字的权利。“实质性参与”应是目前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4.
《北方法学》2022,(6):15-21
当代中国已步入法典化时代,劳动法法典化亦大势所趋。劳动法法典化是对劳动法体系化和典章化的最高追求,但在较为宏观和中观的层面上面临着三大困境,即路径选择之困、稳定性与灵活性协调之困、边缘和新兴问题处置之困。这三重困境需要在考量必要、可能和可行的前提下寻求破解之道和可选方案。比较而言,先部分后整体的循序渐进的体系化路径更具有现实可行性;消解法典的过度稳定而适度体现灵活性可采用相关政策的适度运用、基本概念和原则的再造入典、解释论的宽松适用、单行法的适时再登场、法典修正的适时启动等途径促其实现;所谓的边缘和新兴问题处置主要是对退休、社保和平台用工等问题正确加以对待与处置的问题。只有跨越和突破这三重困境,才能有效推进劳动法法典化的伟大工程,成功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和体现时代精神的劳动法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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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1年,广大法学研究者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党百年,召开了一系列学习活动和学术会议,发表了一系列学术论文,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在疫情防控走向深入化、常态化的背景下,建言献策助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和应急法治体系的构建;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出台之际,探索个人信息公私法保障的同频推进与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的法治能力提升;在《民事诉讼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修改之时,思考司法现代化和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法治对策;在数字技术、平台经济深刻塑造社会生活的经济背景下,推进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执法,强化网络直播和电商行业的税收治理,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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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2019年4月19日,一则西安女车主坐在奔驰车顶上维权的视频引发关注。女车主哭诉自己的经历:66万元买的奔驰车还没开出4S店,发动机就漏油了。经过多次沟通,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表示,汽车已经售出,只能按照三包规定更换发动机。之后女车主坦言,4S店对三包政策只认对己方有利的一面,当车主提出按照三包规定修车超过5天需要提供备用车的问题,却被告知需根据各店实际情况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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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提升宏观经济治理能力做出了系统安排,明确了完善宏观经济治理的战略方向和重点举措.经济法处于宏观经济治理法治化的核心地带,《建议》关于完善宏观经济治理的部署,对经济法提出了优化制度安排、提升制度效能的要求,也为其进一步发展指引了方向.宏观经济治理的经济法之道,应放置于全面深化改革、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语境中来探寻.经济法致力于宏观经济治理的着力点在于其将国家治理宏观经济的问题转变为法律治理国家宏观经济治理权力的问题,在于其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所设定的体制结构和程序机制,即以通贯良法善治逻辑的体制、机制和程序设计来确保科学合理公平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根据“有效市场”和“良法善治”的内在要求与基本逻辑,经济法对宏观经济治理的制度安排应遵循“法治与正当程序”原则和“民主与多元共治”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宏观经济治理权的体制性配置和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机制的设计,核心领域是国家规划法、现代财税体制、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制定、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