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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满足《民法典》第416条要件的购置款抵押权可以对抗公示在先的固定担保权,此种处理模式虽使外部债权人负担一定审查成本,但总体上符合利益衡量视角下的比例原则。《民法典》在浮动抵押领域中采取“登记主义”的立场,与“超级优先权规则”形成了体系性的规范协调。购置款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存时,后者始终处于优先受偿顺位。在功能主义视角下,所有权保留和融资租赁可准用超级优先权规则,但应作必要限制。购置款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民法典》未明文确立担保权收益延伸规则,但在理论层面上仍尚有将其纳入现行法体系的解释空间,且民事主体可在商业实践中通过意思自治达致类似效果。  相似文献   
2.
3.
具有担保功能的权利,并非都是担保物权。如果一项权利既不符合担保物权的特征,亦有违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就不属于担保物权。对比浮动抵押与担保物权的特征可以发现,浮动抵押有担保功能但并非担保物权。在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宜将浮动抵押从担保物权体系剔除。考察比较法资料,结合“charge”的词源语义,遵循语言翻译的忠实严谨原则,宜将“floating charge”译为“浮动担保”而非“浮动抵押”。至于浮动担保何去何从,相对合理的方案是将其嵌入合同法域,规定于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之“合同的担保”章节,以此彰显民法典的体系性与逻辑性。  相似文献   
4.
5.
民事司法查封在民事诉讼和执行实务中使用频繁,但在部分案件中,其具体效力却容易引起争议。我国现行法中虽有关于查封效力的规定,但基于各种原因,并未对其效力进行体系化建构。查封发生效力的要件应包括法院作出生效的查封裁定以及法院完成财产控制的公示。查封的具体效力应区分为公法效力和私法效力。其中,公法效力是指除查封法院外,其他国家机关和民事主体均不得对标的物再行处分。私法效力则涉及查封限制了所有权人的相关权能;查封不影响他物权人的权利实现;查封赋予了查封债权人担保物权,可较普通债权人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6.
7.
8.
陆文军  周蕊  郭敬丹 《瞭望》2020,(8):64-65
疫情来袭,口罩作为最重要的防疫物资牵动每个人的心。一面是春节和疫情双重影响下,“半歇业”的口罩产能,一面是井喷的需求和居民防护的切实需要。从2月2日第一轮预约登记,向全市居民有序供给口罩开始,短短10天,上海已累计发放了约2900万个口罩预约凭证,整个过程科学、冷静、有序。  相似文献   
9.
《中国检察官》2020,(5):F0003-F0003
《她力量,在一线》2月13日,兴化市检察院女干警在兴化高速出口值勤,协助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信息登记。据悉,该院2月5日即成立了检察巾帼党员先锋队,女干警踊跃报名,纷纷请战到防疫一线。  相似文献   
10.
夏江皓 《法学》2022,(3):112-125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规则在理论和实务上争议较大,迄今未有定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在物权法的体系定位中属于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从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关系的视角看,支持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理由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依据,而且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比较法考察的方法,均可得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直接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结论。从婚姻关系当事人与第三人外部关系的视角看,无论将意思主义模式中的登记对抗解释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本身的登记,还是将其解释为特定财产物权变动的登记都存在无法解决的弊病。此外,形式主义模式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保护也并不比意思主义模式逊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应当遵循《民法典》物权编的一般物权变动规则采形式主义模式,而不因婚姻关系的特殊性构成物权编规则的例外,由此也有利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物权编的互动与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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