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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6,(1)
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16条就涉外代理的法律适用作出专门规定,该条规定在适用范围、连结点的选择及逻辑结构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足。通过比较分析相关的外国立法及国际立法,我国可从以下角度改进该条规范:首先,将规范的适用范围限定为"委托代理",区分"委托代理的内部关系"和"委托代理的外部关系"分别加以规定;其次,结合采用"客观连结点"与"主观连结点"、"硬性连结点"与"弹性连结点";最后,合理安排规范的行文结构,使之更加符合逻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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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从2009年11月起,所有公立三级医院都要开展实名预约挂号服务,这项从公布之日起就引起众多人群广泛争议的做法,至今已施行三年多,就目前来看其确实为方便病人就医,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问题发挥了极大的作用,预约挂号也普遍被人们接受并视为一种省时、省钱、省力、省心的挂号方式。一方面,预约挂号服务确实为老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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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6条中表述的“过错”与“故意”“重大过失”相对应,强调的是受托人在履行委托合同过程中对注意义务违反的范围,而非主观心理状态。海上货运委托合同项下,“过错”不应独立出来成为受托人承担责任的要件,因为过错的因素已经包含在违约行为这一基本要义之中。将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受托人,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将违约行为的证明责任转移给了受托人,这可能导致委托双方利益的失衡。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应建立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6条准确理解的基础上,根据海上货运委托合同完全商事化的特点,明确海上货运委托合同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使司法解释中委托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达到“准立法”的科学合理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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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因为在我国没有被确定法律主体地位,所以对于它的法律适用来自很多部门法的规定,而对于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性质在目前的众多理论中,仍然以委托合同作为定性,所以我国相关法律对委托合同的规定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显得十分重要,以下就从法律角度总体上对委托合同进行分析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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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委托(又称委任)制度是一种民事法律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委任与代理的关系十分密切,但罗马法中还没有代理制度,一直到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才建立了代理制度,将委任与代理严格区别开来,后来为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普遍采纳。但至今仍有代理与委任混而不分的,如法国民法典及泰国民法典。我国《民法通则》对代理制度作了简要的规定,没有债和合同的具体规定,自然也没有对委托关系作出规定;我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修改草案也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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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证券交易是通过互联网参与证券交易的一种模式,其操作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风险极大影响证券交易的进行,这些风险的承担需要立法进行妥善分配。不过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合理的规定,而学界中存在公平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但这两种学说均存在一定不足,无法实质公平地分配网上证券交易技术风险的承担。本文认为法律应当规定委托合同包含网络券商承担更多技术风险,设置实质公平的风险承担规则,以促进我国网上证券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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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唐志维受委托交付人情“份子钱”(含自已的一份),途中将钱丢失,即将礼金清单交付,承诺由其清偿,后以该“份子钱”并未交付,系基于其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而与原告无关为由,拒绝清偿,并退付部分现金给委托人。接受礼金清单的原告李宏文诉请清偿。审理中,就礼金是否“交付”、赠与人是否有权撤销赠与而产生分歧。本文探讨了人情礼金及其“交付”的特殊性质。 相似文献